法制网北京3月5日讯 记者李娜 记者今天从司法部了解到,过去的一年,全国广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293.7万余件,化解纠纷933万件,防止因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4.6万余件,防止群体性上访6.8万余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5万余件。
据司法部基层工作指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全国81万个人民调解组织、近400万名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广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就地化解,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开展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方式,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贡献。
为进一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作用,在总结各地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司法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业性 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从加强组织和队伍建设、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和全力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大力加强医疗卫生、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去年,全国共设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3.6万个,化解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110多万件。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完善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积极推动在公安派出所、信访等部门和基层人民法院设立人民调解组织,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去年,全国共设立派驻有关部门调解组织2.1万个,共接受有关部门委托或移送的案件43.9万余件,比2013年同期增加12.6万件;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后司法确认16.2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