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南京市创新知识产权应用和保护制度实施方案》。今年南京市将建立知识产权法院,集中审理南京地区知识产权案件,打击侵权假冒行为,营造公平正义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保护知识产权是建设创新型城市的基础。今年,市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商局、海关等多部门将联合推进,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与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的协同保障机制和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同时,加大对进出口产品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全市重大项目及展会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的协调解决机制。在执法机构和人员配置方面,我市将同步健科技与专利行政执法支队机构及人员配置,加大执法保障力度,建立专利行政执法巡回审理庭。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全年将办案不少于330件。
此外,南京市还将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有效保护发明人或团队的知识产权。根据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将探索在南京地区指定1到2家基层法院跨区域管辖知识产权案件,在南京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案件的专门机构集中审理南京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将秦淮区、栖霞区、浦口区、雨花台区、江宁区、高淳区和溧水区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由南京铁路运输法院管辖,并在铁路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厅,统一司法尺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