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们刚接到这些案子时,也为之头疼。据副庭长蔡涛介绍,昆明市万变窗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王及伟于2005年拿到了全玻璃窗墙的实用新型专利,这一专利的玻璃百叶窗如今正被众多酒店、餐厅使用,但却并非王及伟开办的企业生产。因此,从2006年起,王及伟开始陆续起诉这些违规使用自己专利的企业,从一开始的每年两三件,到2010年的每年百余件,绝大部分都以胜诉告终。
“但这种专利的保护期只有10年。”蔡涛说,随着保护期即将结束,王及伟及其企业的维权行动开始升级:2014年9月,他向昆明中院一次提起了1500件诉讼,由多家律师事务所代理起诉了1500家使用企业。由于业务庭和立案庭都消化不了数量如此多的案件,法官与王及伟协商后将这些案件分解为每月处理200件,并选派了6名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一起开设了3个合议庭专门审理这些案件,“索赔数额根据被告使用的窗墙数量不同,从两三千元到五六万元不等。”
蔡涛认为,如此多的企业被诉,一是使用这种玻璃百叶窗的企业实在太多,二是此前的司法审判对社会的指引不足,因此尽管此前已有企业被诉,但整个行业的知晓率不高,其他企业仍继续侵权使用。目前,这批案件已经有几十件成功调解,“企业大多愿意赔偿后与王及伟签订授权使用协议,毕竟拆除窗墙的损失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