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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世界药房”印度的药价为什么这么低?对外交流

时间:2015-02-10   出处:东方早报  作者:  点击:
专利药在印度的保护力度较低。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印度规定只对药品的生产过程授予专利,而不对药品本身授予专利。


要理解印度的药价问题,可以先从美国吉利德(Gilead)公司在印度的商业策略讲起。


吉利德在2014年8月、9月连续宣布两件事:


一是在印度以1%的价格,来销售丙肝明星药物索菲布韦片(Sovaldi),即每片的价格约为10美元;


二是已与印度7家仿制药商达成合作协议,这些仿制药企业通过向吉利德支付基于销售额的特许权使用费,获得生产索菲布韦片技术,并进行仿制药的生产,印度企业生产的这些药品销往91个发展中国家。


索菲布韦片于2013年12月在美国上市,是当年最重磅的新药,2014上半年的销售额高达51亿美元。该药副作用少,且治愈率高达80%~90%;在美国,一片索菲布韦售价近1000美元,而一个疗程需要8万多美元。


从上市开始,索菲布韦片便饱受争议,问题便源于高昂的价格,患者、机构甚至美国国会都曾呼吁降药价,而吉利德却坚持自己的价格体系。


但到了印度,又是降药价,又是转让生产技术的,为何吉利德在印度难以强硬?这或许与印度国内关于药品专利的法规有着不小的关系。


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一些国家的主流做法不同,专利药在印度的保护力度较低。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印度规定只对药品的生产过程授予专利,而不对药品本身授予专利。


首先,如果申请专利的药品是已有药品的改进版本,要享受专利保护就要满足很高的条件。最主要的是,改进后的药品必须能证明功效有所提高。更要跨国药企命的是,印度认为,在无法获得、支付不起或不能适当提供的情况下,本地企业可以向印度知识产权局申请强制许可,生产和销售仿制药品。


申请专利失败的最知名的案例,就是瑞士诺华公司治疗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药物“格列卫”。也就是印度抗癌药“代购第一人”陆勇所涉及药品。


格列卫不仅在印度申请专利药时遭遇挫败,而且已有印度药企强行仿制该药物,仿制药价格比诺华公司产品低90%以上。


近几年,包括罗氏、葛兰素史克以及拜耳等跨国药企在内的专利药在印度被取消专利药身份,或者干脆就不申请专利。相关的知名药物有:治疗乳腺癌的药品赫赛汀(Herceptin)、抗癌药多吉美(Nexavar)等。当专利药得不到保护,印度的药品市场就是一些强行仿制药的天下了。


有了前车之鉴,吉利德的做法无疑是规避了这样的风险:不降价的话,可能就会被印度国内企业强行仿制。药品本身的价格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研发费用,制造成本并不高,低价售药仍可以获取一部分利润,技术转让亦可以收取相关费用,用这种方式处理,总比竹篮打水一场空好吧?


得益于政策,印度的仿制药产业处于较高的水平。有数据统计,目前全球有20%的仿制药产自印度,而印度产的仿制药又有大约一半出口到其他国家,这令印度成为全球最大的药品供应国,被誉为“第三世界药房”。


由于印度药品低廉,中国国内代购亦兴起。但印度仿制药在中国如果没有被审批,就会被认定为“假药”。


所以,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历次公布的假药信息中,相当一部分是印度仿制药代购网站。(早报记者 闫鹏飞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