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神农架林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宣传教育常态化媒体与法律
时间:2019-01-16 出处:知产法网 作者: 点击: 次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狠抓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工作,运用职能开展政治思想工作,突出抓理论武装、抓舆论引导、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抓司法行政文化发展,力促干部职工意识形态教育和社会群体意识形态思维能力的宣传教育常态化,为司法行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政治保证智力支持。
——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司法局党组强化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主动担负起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政治责任,完善党组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政治处组织协调、各科室处所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局党组通过深化理论学习教育,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2次,理论组学习会12次,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其中,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动态动向,开展意识形态风险排查,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保证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执行力和贯彻落实力,有力强化了思想政治教育,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 提高政治素养,高度重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局党组清醒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重点抓好意识形态教育和政治引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一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警示教育、廉政教育、责任意识教育和忧患教育活动,增强干部职工宗旨意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养成高尚品格,在司法行政工作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二是创新“理论武装”宣讲模式。将意识形态与“三严三实”“五项建设”专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以践行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为主要内容,抓好“五项建设”,筑牢信仰之基,通过利用党组会、班子会、局务会、主题党日上党课,警示教育等,将学理论、学业务、党建专题知识讲座相结合,引导干部职工旗帜鲜明讲政治, 使党组织建设、下基层宣讲、利用新媒体传播理论、学习思维转化得到全面提升。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法制教育是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艰巨的任务,司法行政承担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在意识形态工作方法上也承担起意识形态工作引导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三观宣传教育职责,系统内不断完善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用先进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筑牢意识形态思想阵地,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外宣阵地建设上抢占思想教育和法治教育阵地,借助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法律顾问制度等优势,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及时发布思想建设和法治相关信息,使思想宣传教育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相结合,相互融通。
—— 提高政治意识,抓好司法行政工作与外宣对接。围绕司法行政法制宣传与意识形态教育大胆实践,主动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和意识形态教育开展宣传,一是提高宣传意识。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研究,探索现代传播规律和法治建设规律,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将意识形态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相结合,利用各项契机开展宣传,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并通过深化“三治融合”,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热情,让民众在参与中表达,在参与中提升自我效能感和参事议事水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占领意识形态阵地。二是强化职能延伸。加大司法行政职能与意识形态教育衔接,在实践中充分运用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及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能,发挥法治建设中的参与者、推进者、服务者、实践者的作用,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宣传舆论引导,帮助群众树立正确的意识形态;在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通过为群众提供便捷法律服务,潜移默化推动正确的意识形态入脑入心;在调解矛盾纠纷中,准确把握被调解人心理,教育群众树立良好的意识形态,妥善处理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在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中,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向社区服刑人员延伸, 使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一年来共开展法律服务活动12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5800余人次、发放法律知识读本和宣传资料20000余份,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50件、公证事项51件。三是引导社会舆论。扩大新闻宣传渠道,注重与当事人平时接触中挖掘新闻,从司法行政工作和会议安排总结中找新闻,在工作创新实践中总结新闻,不仅注重新闻时效,而且把握相关原则和突出重点,使司法行政新闻宣传在社会舆论中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衔接,与全民学法用法要求相适应,与民主法治进程要求相适应,与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切实肩负起抓意识形态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司法局一年来投稿被各类网站采用182篇;其中:省级采用信息66篇,报社采用信息54篇,林区网站采用信息20篇、司法局网站采用信息40篇、理论调研文章2篇。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司法局 董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