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以148票赞成、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高票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
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人民大会堂台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文化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共同回答刚刚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标准化法修订、公共图书馆法的有关问题。
随着线上商品交易市场的日益繁荣,各种不法现象也日益增多,例如一些山寨产品和虚假宣传,网络刷单更是成为很多商家心照不宣的灰色手段,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进行了细化和修改。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介绍,反不正当竞争法又进一步明确了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内容。当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的状况、用户的评价、曾获得的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另外一种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一个是为自己,另外一个是帮助别人。针对这种情况,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第9条虚假宣传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也就是说,今后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像“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这也是更好地对广大消费者负责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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