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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声

孙宪忠:此次司法体制改革抓住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个核心问题企业之声

时间:2017-07-06   出处:中国法院网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  作者:  点击:

全国人大代表、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也是最高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的孙宪忠近日在人民法院报发表“从国家治理必要性的角度理解法官员额制一文阐述了对法官员额制的理解,他介绍说:

此次司法体制改革抓住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这个核心问题,提出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从制度方面彻底消除导致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诸多消极因素,从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结合的角度,让法官成为审理与裁判的责任主体。这并不仅仅只是为了提升审判效率,也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人民权利保障的要求。可以说,司法责任制改革抓住了我国法院体制中一个核心的、现实的问题。同时,我们应当看到,必须通过法官员额制改革呼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在现有的在编法官队伍中,通过“好中选优、优中选强”,使每一名进入员额的法官都能够承担起相应的司法责任。中央确定的法官员额比例实际上并不高,大体上是39%。目前,我国各级法院的法官总数约为20万人,而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后,经过遴选进入员额的法官约为12万人。经过精心遴选进入员额的法官,毫无争议是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精兵强将。从各级法院法官员额制改革实践的效果看,虽然员额法官数量减少了,但法院审结案件的数量大幅度提高了,案件滞留法院的平均时间下降了。这说明,员额制的改革问题抓得准,方向定得对,措施用得实,效果确实好。


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入额遴选整个工作过程来看,我认为总的情况非常好,关键在于,不论是申请入额的法官还是参与遴选审议的委员,都是从宪法赋予的国家治理职责这个基本点出发,来认识和定位法官员额制改革这项工作。因此,申请入额的法官在各个环节都能够认真对待、积极参与,而参与遴选的专家在各个环节都能够出以公心、负责任地做出选择。在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带领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工作办公室为首批法官入额遴选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工作,通过资格审查、业绩考核、专业评审、笔试、民主测评等程序,从政治素养、工作实绩、业务能力、群众基础、廉洁自律等几个方面,对申请入额的法官进行了严格审查。最后进入遴选委员会审议环节的人选都已经是精兵强将,但是经过遴选委员会差额审议,仍然淘汰了部分人选。可以说,整个遴选工作突出了一个严字,设定严格的遴选标准和程序,对全体法官一视同仁,涤除了个人好恶、平衡照顾。所以,这一次遴选不但为最高人民法院选出了一支高水平的员额法官队伍,也为未来的法官遴选开创了良好的先例。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