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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将挂牌 跨区域管辖江苏9市案件热点关注

时间:2017-01-16   出处:南报网  作者:  点击: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复,同意在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机构,并跨区域管辖南京等9个市的重大知产类案件。记者1月10日从南京市中院获悉,南京知识产权法庭将于近日挂牌成立。
记者在最高院的批复上看到,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请示,最高院同意在南京和苏州各自设立专门知识产权法庭,并对知产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其中,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负责管辖发生在南京、镇江、扬州、泰州、盐城、淮安、宿迁、徐州、连云港9市内的涉及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驰名商标认定等一审知产民事案件。上述9市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技术合同纠纷的一审知产民事案件也统一由南京知识产权法庭管辖。
另外,在行政案件审理中,原本由各地法院管辖的、对国务院部门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做的著作权、商标、专利、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审行政案件管辖发生变化,统一由南京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集中管辖。
以往,南京市中院民三庭负责审理发生在南京及宿迁的重大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南京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收案范围较以往有较大拓展,是南京市在知产案件审理的跨区域管辖、专业化审判上的又一探索。
此前,南京在本市范围内试点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管辖。自2013年7月起,南京铁路运输法院根据上级法院批复,先后取得秦淮、栖霞、浦口、溧水、高淳、雨花台、江宁等7个区的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和知识产权行政、刑事案件管辖权,成为全国首家跨区划集中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改革试点法院。
结合知产案件审判专业化程度高等特点,3年多来,铁路法院探索出一条充分发挥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优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积极助力南京区域知产司法保护的途径。如在民事案件中,该院通过加大对重复侵权和恶意侵权的惩罚力度,增强对侵权人的威慑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南京区域知识产权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介绍,在南京本市跨区域管辖知产案件的经验探索前提下,南京知识产权法庭集中管辖全省9市重大知识产权案件,有助于进一步推进案件的专业化审判、统一裁判尺度,提升案件审判的质量和效率。(记者 张源源)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