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法官应具备公正裁判的品质。法官应从自身做起,努力培育实现公正裁判的善良、正直、干净、担当的优良品质。
三是法院应努力构建满足公正审判要求的诉讼“铁三角”。公正裁判不是法官的独角戏,而是法官与诉讼各方参与人的大合唱,法官及诉讼参与人都应为公正裁判贡献力量。
四是法院应打造追求公平正义的审判团队。在一个审判团队中,每个人都应齐心协力为实现公正裁判而努力。
五是法官应如研究学问一样研究案件。善于研究问题的法官才是高水平的法官。法官应把握审题、破题、合题的审理方式,从抽丝剥茧中得出结论。
六是法官应把庭审视为获得公正裁判的“主战场”。庭审是公正审判的中心,法官应掌握庭审艺术,既保证当事人的诉权,又节约庭审资源。
七是法院应建立保障公正审判的制度机制。公正裁判的实现需要相应机制予以保障,第二巡回法庭建立的随机分案、随机组成审判组织、主审法官会议等机制,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公正裁判的实现。
八是法官应善于运用审判断权。法官办案应坚持“五断”,即价值判断、事实判断、法律关系判断、行为判断和案例判断。
九是法官应善于在裁判活动和裁判文书中说理。为增强人民群众对裁判公正的可感受性,法官应在说理中坚持说清事理、法理、学理、情理、文理,力求“五理”并茂结合。
十是法院应善于共享公正裁判的集体智慧。司法智慧是法律人的群体智慧,司法的价值准则、规则、理念、方法均能与他人共享。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即实现了公正裁判的共享。 蒋惠岭作总结讲话时表示,第二巡回法庭通过“精细化”的审判改革,为社会提供了高质量的正义产品,形成了“二巡品牌”,具有很强的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也为应用法学研究提供了宝贵的资源。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将与第二巡回法庭开展更多的学术合作,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服务司法改革。(任容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