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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信息

北上广知识产权法院先行先试各项司改举措审判信息

时间:2015-01-14   出处:法制日报  作者:袁定波  点击:
2014年11月6日,12月16日,12月28日,随着北京、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成立,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驶入快车道。知识产权法院不仅是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的重大改革,也成为中国司法改革的探索者和先行者,承担着先行先试各项司法改革举措的职责。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改革设计,知识产权法院全面实行各项司法改革措施。从管辖体制的变化到试水法官遴选委员会,再到技术调查官的引入,知识产权法院迈出的每一步,都已成为国际社会观察中国司法的重要窗口。

跨区域管辖民行“二审合一”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6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方案》。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以立法形式宣布,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酝酿多年的知识产权法院终于从文字走向现实。

“知识产权法院的突出特点是集中审理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有利于统一审判尺度,进而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教授李明德表示。

2014年前10个月,北京全市法院已受理知识产权案件2.3万余件,其中3个中级人民法院受理1.1万余件,同比上升180%。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3个中院的知识产权庭将撤销,原由各中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统一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集中管辖办理。

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春建介绍,2009年广东知识产权案件占全国总量的20.55%,2013年已跃升至29.68%。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法院势在必行。

“3个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有所不同,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以审理专利、商标等行政授权确权案件为主,兼顾审理民事案件;广州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则以审理专利等民事侵权案件为主,不审理专利、商标行政授权确权案件。”最高法民三庭庭长宋晓明表示。

2014年11月3日,最高法发布《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明确知识产权法院一审案件管辖范围、跨区域管辖的案件类型、知识产权授权确权案件范围等重要问题。

宋晓明表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是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二合一,知识产权法院实行民事和行政案件二合一审理,有利于统一民事保护、行政保护标准。

跨区域管辖是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大亮点。目前,我国法院司法辖区与行政区划一致,知识产权法院的司法辖区则跨越了行政区划。

去年12月2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接受当事人立案,成为广东唯一集中审理以专利为主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一审案件和广州地区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二审案件的法院。其司法辖区跨越广州市,涵盖整个广东省。这种设计更加增强了知识产权法院的独立性和超然性。

试水遴选委员会法官员额制

去年10月25日,全国法院系统首个法官遴选委员会在北京试水。这个遴选委员会由法官、学者、律师代表共同组成,从北京全市首批选任了25名知识产权法院法官(含3名有审判权的院领导),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平均年限为10年。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安凤德介绍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按照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设立。机构实行扁平化设置,内设4个审判庭、两个司法辅助机构和1个综合行政机构,各审判庭一律不设副庭长,突出主审法官、合议庭主体地位;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和员额制,全院共设法官员额30名、司法辅助人员51名、司法行政人员15名。

10月28日,最高法下发文件,要求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必须具有四级高级法官任职资格、6年以上审判经验、普通高校法律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以及较强的主持庭审及撰写裁判文书能力。

随后设立的3家知识产权法院,都可见到该项改革身影。

去年12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10名从广东各地法院选拔而来的主审法官,身着黑色法袍整齐亮相。

广东高院政治部主任周玲介绍,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首次采取面向全省法院公开遴选的方式,选配首批10名主审法官。该院100名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工作人员被分成主审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3类,其中,主审法官员额30名,审判辅助人员55名,司法行政人员15名。院长、副院长、庭长均为主审法官,主审法官对案件审理行使独立审判权。

作为司法改革的探路者和先行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不断探索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了“1+1+1”固定模式审判团队,即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2014年12月16日9时30分许,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第一案开审。合议庭3名法官共同出现在法台上,坐在正中间的审判长是该院院长宿迟。

庭审现场,与书记员坐在一起的还有一名法官助理,负责查明当事人身份、宣布诉讼权利义务等工作。

宿迟介绍说,这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次尝试,即将案件审判流程管理和大部分庭前准备工作交由法官助理负责,使其通过庭前审查明确诉辩意见、初步举证质证等审理环节,初步固定无争议事实、归纳争议焦点,形成书面庭前审查报告提交合议庭。

宿迟说:“这便于法官助理领会法官意图,保障其撰写司法文书的质量,也可以增强他们的司法能力,培养法官储备人才。”

设技术调查官提供专业意见

知识产权法院将审理专利、植物新品种等大量技术类案件,法官只有了解有关技术要点、查明技术事实,才能作出正确判断。然而有工程、机械、通信等技术背景的法官非常少。即便有,也不可能全面掌握各种技术。

为了解决这个难题,新成立的3家知识产权法院都对此进行了新探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51名司法辅助人员中,包含一个全新岗位——技术调查官。

“技术调查官是知识产权法院特有的司法辅助人员。”宿迟说,技术调查官协助法官调查研究涉及前沿、艰深的专业技术问题后,向法官提供专业意见,为裁决提供技术支持。

宋晓明表示,知识产权法院将借鉴日本、韩国、中国台湾地区在知识产权法院专设技术调查官的成熟经验,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技术调查官制度。目前,最高法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司法解释和工作规范,明确技术调查官的职能定位、配置数量、选任条件、管理模式、职权行使等问题。

“根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实行满3年,最高法应当报告本决定的实施情况。毫无疑问,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将会设立更多审理技术类案件的知识产权法院,包括设立统一受理技术类知识产权二审案件的上诉法院。”李明德说。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