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要突出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切实维护创新主体活力和合法权益。服务和保障科技创新,最关键的是要依法保护好知识产权。各级检察机关要坚决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的要求,积极参与完善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参与构建公平、开放、透明的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要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工作,加大对反复侵权、恶意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配合相关部门研究完善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的法律制度。要加强对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研究,细化证据标准,完善案例指导机制,实现精准打击与有效服务相统一。要积极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探索建立类案监督机制,推动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要适应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加大法律监督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