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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之声

中国企业国际化面临专利流氓考验 或提前和解做足准备企业之声

时间:2016-06-08   出处:新浪财经  作者:  点击:
中国企业国际化面临“专利流氓”考验

专家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专利流氓诉讼在国外是长期存在的正常现象,难以避免,走出国门的企业需要更加了解国外的市场和法律规则

来源:法治周末

中国科技企业的国际化道路,正面迎上了专利流氓的挑战。

不断发力海外市场的微信,最近被盯上了。

5月30日,著名的专利流氓公司Uniloc将微信告上了美国德克萨斯州东部联邦地区法院,认为微信中的即时消息对话等功能,侵犯了Uniloc持有的与电话会议系统相关的两项专利。

而在3月,Uniloc就曾因同样的专利受到侵权为由,起诉了近年来在海外市场上频奏凯歌的华为。

专家告诉法治周末记者,专利流氓诉讼在国外是长期存在的正常现象,难以避免,走出国门的企业需要更加了解国外的市场和法律规则,以平常心来认真应对。

“无实质贡献却希望争份利”

所谓专利流氓,又称专利蟑螂、专利鲨鱼,是指那些没有实体业务、主要通过积极发动专利侵权诉讼而生存的公司。

北京大学法学院访问教授、美国著名知识产权法专家孙远钊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对于这些公司,更加中性的称谓,应当是非实施专利实体(Non-Practicing Entity,以下简称“NPE”)或者专利权利主张实体(Patent Assertion Entity,以下简称“PAE”)。

“这些实体公司,往往由几名律师成立,其本身并不从事研发、制造、生产等工作,而是通过购买或授权获得一些专利,依靠对专利的运作、经营来获利。以专利侵权为由,来起诉在产品中使用这些专利的企业,最终索赔或者和解,是其经营的模式之一。”孙远钊介绍,一些NPE和PAE将手上的专利作为“武器”向其他企业索取赔偿,看上去就和流氓挨家挨户收保护费一样,因而形象地将其戏称为“专利流氓”。

不过,孙远钊提到,NPE和PAE在社会中所发挥的作用并非全是负面的:“很多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往往掌握在一些小型企业的手中,而市场中经常会出现‘英雄所见略同’的情况——不少大型企业在研发相关产品时,不可避免会落入这些专利的保护范围,但一些小型企业却没有精力去打官司。NPE和PAE的存在,让一些小型企业所拥有的专利权能够发挥更大的价值,激发其发明创造的潜力。”

此外,孙远钊表示,NPE和PAE的另一大作用,在于带动了整个技术市场的灵活运转——专利在这些实体公司的运作下,形成了一个可以自由交易的市场,很多公司都能到这个市场中去寻求自己需要的专利。

华为知识产权部北京分部部长闫新也表示,并非所有NPE都是专利流氓:“用合法的专利、走合法的程序、提不合理的讼争、拿不合理的钱财,对产业无实质贡献,却争分利益之虞的部分NPE,因为越过合理限度、偏离了专利制度架构的初衷,所以才会被贬称为‘专利流氓’。”

法治周末记者了解到,此次起诉华为、微信的专利流氓公司Uniloc,是1992年初成立于澳大利亚的一家软件公司,在其实体业务走到尽头之后,专注于专利授权、专利侵权诉讼等事宜;据统计,迄今为止,Uniloc及其子公司已经在美国发起约两百起专利诉讼。

其中最有名的一起,莫过于2009年,Uniloc将微软告上法庭并索赔3.88亿美金,从而使得Uniloc在美国名声大噪;该案最终以和解告终,微软同意向Uniloc支付一定的许可费用,但具体金额不得而知。

专利流氓诉讼难以避免

美国著名专利集成公司RPX今年1月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2015年,在美国受到NPE起诉的公司有5349家,占总体专利诉讼案件被告公司数的68%。

中国公司HTC和联想,不幸入围2015年遭遇专利流氓诉讼案件最多的十大企业,分别为35件和34件位列榜单第8和第9。而包括中兴、小米在内的多家中国企业,都在扩张海外市场的路上,遭遇不同程度的专利流氓骚扰。

美国达拉斯嘉杰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专利诉讼律师王铁卫指出,在美国的司法环境下,专利流氓确实是困扰企业的一个问题,经常针对新兴企业、国外企业、科技企业发起专利诉讼。

“专利流氓所拥有的专利随机性较大,往往让人难以防备;并且,由于这些专利流氓自身并不经营与专利相关的业务,与被诉的企业之间不存在竞争关系,因而他们发起的专利诉讼,不会像一般竞争企业之间的专利诉讼一样存在反诉的可能性,往往都是单向的。”王铁卫表示,这就意味着,目前遭遇专利流氓诉讼的这些企业,即便自身再怎么做好专利布局,也难以避免被专利流氓找到攻击点,同时也不能以自身所拥有的专利进行反击。

然而,王铁卫也透露,随着近年来美国司法制度的不断完善,专利流氓的行为有所收敛;遭遇专利流氓诉讼的企业,也有着多种渠道可以应对。

王铁卫介绍,2011年,美国通过了《创新法案》对专利制度进行改革,帮助和保护企业应对专利侵权诉讼被滥用的问题。

《创新法案》要求,专利侵权类案件的原告,需要提供其诉讼的必要细节,以使被告能够快速了解到哪些产品会受到影响;此外,如果原告侵权诉求被驳回,法院可以视具体情况判定原告承担被告在诉讼中产生的合理的律师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而2014年美国最高法院对Alice公司诉CLS银行一案的判决,让不可专利的范围扩张得更加模糊和广泛,特别是计算软件方面的方法专利,让被告通过发起动议使得专利无效的做法变得更加容易。作为判例法的国家,Alice公司诉CLS银行一案的判决,对业界有着很大的影响。”王铁卫说。

王铁卫表示,近些年由于美国专利制度的改革,滥用专利侵权诉讼受到不小的打击;但从另一个方面看,一旦专利流氓公司依然选择通过专利侵权诉讼来找麻烦的话,证明他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被诉企业在专利使用上可能确实存在问题。

“不过,被诉企业也不用过分担心,目前看来,应对专利流氓诉讼的渠道很多,按照平常心去认真应对就好。”王铁卫认为,对于专利流氓诉讼,中国企业在国际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做好心理准备,应对类似法律诉讼方面的人力、财力投入都是必不可少的。

或可提前和解做足准备

谈及专利流氓诉讼对中国企业国际化的影响,孙远钊认为,中国企业在迈出国门时遭遇这样的诉讼,反而说明中国企业走对了路:“在美国,发起诉讼的成本高昂,专利流氓这样做,一定是我国企业找对了发展方向、抓住了竞争的核心。”

“中国企业遭遇专利流氓诉讼,不用万念俱灰、咬牙切齿,不需要有这样情绪性的反应。打个形象的比喻,就仿佛人生病一样,不要跟细菌、病毒生气,而是应该对抗疾病;一旦抵抗过去,人就会有更强的抵抗力。专利流氓诉讼,是测试中国企业耐力和韧性的考验。”孙远钊说。

上海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春泉也认为,随着中国企业不断在海外扩张影响力,遭遇专利诉讼的挑战是迟早的事情,从另一个角度看,可以让企业认识到专利保护的重要性:“此前一些总在案例书上才能看到的国外专利诉讼案件,终究会发生在中国企业自己的身上。只有这样,才能促使我国企业在重视科技研发的同时,加强对专利保护的投入。”

闫新表示,中国企业在应对欧美频发的专利流氓诉讼时,务必遵从西方的法律规则,同时运用东方人的智慧:中国的兵法云: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之;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不可胜者,守也;可胜者,攻也。

“让法律的归法律,让商业的归商业”,对于专利流氓的诉讼,不必做过度的政治化地解读,兵来将挡,正常应对,是闫新总结的应对专利流氓诉讼的态度。在他看来,除了遵照当地的司法程序和规则、聘请当地最专业的律师来应对专利流氓诉讼之外,根据诉讼的形势,选择合适的时点与专利流氓达成和解,低成本地解决问题、避免繁冗的诉讼程序,也是常见的选择。

“专利流氓发起诉讼,志在金钱。如果不能乱而取之,那只能利而诱之。一些对海外业务发展有信心的企业,可以在海外拓展初期、海外业务规模不大的时候,主动与经常发起诉讼的专利流氓进行谈判,就有可能以很低的成本解决未来的风险。”闫新表示。

闫新认为,中国企业应对专利流氓诉讼也不完全是坏事——一方面,在反击专利流氓专利时,可促使企业反思自身的专利质量是否过硬,这有助于提高企业自身的专利质量和布局水平;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在实战中了解、熟悉当地的法律规则、司法程序,提高团队的经验和能力,提高企业法律方面的国际化水平。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