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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官

陈锦川法官,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全国审判专家...知识产权法官

时间:2016-04-29   出处:  作者:  点击:

主要负责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的监督指导工作,主持起草了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关于审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提出了定额赔偿及国家规定有付酬标准的按付酬标准的2-5倍计算赔偿数额的损害赔偿计算方法。在近20年的知识产权审判生涯中,亲自审理了百余件疑难复杂案件,其中黑龙江饶河县四排赫哲族乡人民政府诉郭颂案、庄羽诉郭敬明著作权侵权案已成为经典案例。同时审理了《我的前半生》著作权纠纷案、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商务印书馆诉王同亿、海南出版社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等颇有影响的案件。
撰写了《TRIPS协议的执法要求与我国知识产权司法审判》《数字时代我国法院对著作权法的贡献》《找回精神的家园——知识产权审判应坚持运用民法原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权损害赔偿》《软件著作权侵权诉讼的举证》等大批论文;主编或者参与编写了《北京知识产权审判案例研究》《著作权审判实务与案例》等书;翻译了《法国竞争法的实践》《商业法院快速程序——院长的权限》等文章。[2]
当选2010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最具影响力人物,[3] 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4]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