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涉奇虎公司“360”系列商标侵权案
近日,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奇虎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北京联合中投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联合中投公司)、云南贷贷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贷贷互联网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日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
奇虎公司诉称,奇虎公司是知名互联网安全品牌“360”的缔造者和拥有者,处于互联网安全领域中的领先地位。奇虎公司于2010年申请注册了第8820255号商标,2012年申请了第11428233号商标,2013年申请了第13247614号商标,均获得注册。在奇虎公司长期、持续使用和大力宣传推广下,“360”在广大用户当中获得了极高知名度,已达到驰名商标的状态。
奇虎公司认为,贷贷互联网公司的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显示为
标识,且该标识的图形和“360”为绿色,所使用的广告语为“做最安全的投资平台”等。从商标标识的近似性判断上,该标识与奇虎公司的上述驰名商标标识构成近似,其网址www.360daidai.com也包含了奇虎公司的“360”商标;从商品和服务类别上,虽然贷贷互联网公司经验范围为“利用互联网提供金融信息及民间资金网络借贷及转让”服务,与奇虎公司上述驰名商标核定使用的“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程序、网络通讯设备”商品类别不同,但是同为互联网行业,足以使相关公众认为二者具有相当程度的联系,从而淡化奇虎公司的驰名商标,贬损其市场声誉并带来利益受损的后果。联合中投公司作为涉案网站的共同经营者,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据此,奇虎公司请求法院判令:一、认定第8820255号商标、第11428233号商标、第13247614号商标为驰名商标。二、二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并停止使用及注销www.360daidai.com域名。三、二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3000万元人民币。四、二被告登报声明,消除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对被告进行送达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