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
——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连续9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
审结民商事案件41435件,标的额79.47亿元,调解撤诉率65.41%,连续9年位居全省法院第一。去年底,成立全省中级法院首个独立建制的金融审判庭,促进金融风险防范。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45件,协调撤诉率36.92%。平和法院一审、市中级法院二审办结一起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行政处罚案,入选首批全国法院十大经济行政典型案例。
——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晒“老赖”近万名
开展“案件执行年”活动,执结案件11919件,标的6.47亿元,公布9934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市中级法院被确定为全国有效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示范法院。
——全省率先探索解决台籍被告人适用缓刑难题
深化涉台审批机制,健全台胞陪审员、台胞调解员、台企司法联络员“三员联动”纠纷化解机制,开通“漳州涉台司法直通车”微信公众号。在全省率先制定台籍被告人适用缓刑、台籍罪犯适用假释与社区矫正对接规范。
——成立全国首家中级法院生态巡回法庭
创新生态资源审判,在云霄成立全国首家中级法院生态巡回法庭,市中级法院被授予全国首批“最高法院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
——“互联网+”思维助力阳光司法
推动信息化建设转型升级,坚持“互联网+”思维,率先在全省建成市中级法院司法信息集控中心,全市法院包括人民法庭办公自动化和审判流程信息化基本实现。上网公开裁判文书34179份,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
——以黄志丽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完成拍摄
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黄志丽同志获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道德模范等荣誉,以她为原型的电影《知心法官》完成拍摄。全市法院有46个集体、45名个人获省级以上表彰。
2016年——
全市法院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在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施“十三五”规划,为富美漳州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狠抓执法办案,回应公正司法新期待
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和暴力犯罪,依法严惩职务犯罪以及涉民生、涉金融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发挥审判职能,开创服务发展新局面
全力服务保障“三个年”活动。发挥涉台审判优势,靠前服务涉台项目建设,推动设立漳州台商投资区法院(涉台法院)。探索知识产权案件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判机制,服务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发展。
——坚守公平正义,完善便民利民新举措
建立集立案登记、诉调对接、涉诉信访、便捷服务功能于一体的诉讼服务中心和网上诉讼服务平台,让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
——落实改革措施,促进司法公信新提升
推进法官员额制、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深化以庭审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确保案件质量经得起时间、历史和法律检验。
——加强队伍建设,推动法院工作新进展
坚持以谷文昌、黄志丽等先进典型为标杆,开展创新提升行动、典型领跑行动、公信提升行动,深化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创建。(记者 张俊毅)
市检察院>>>
1月20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洪清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作《漳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披露,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2759人、提起公诉5854人。其中,批准逮捕涉黑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502人、提出公诉1052人,批准逮捕“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913人、提起公诉1099人。
2015年——
——开展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批准逮捕45人
加大对生态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注重惩治犯罪,以保护九龙江流域生态环境为重点,开展对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监督,监督立案24件,批准逮捕45人,提起公诉161人,查办职务犯罪27人。注重生态修复,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等有关组织提起环境公益诉讼3件,适用“补植复绿”机制16件、补植树木710亩。
——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5件
查办损害国家惠农资金管理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50人,保障资金依法发放。
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立案5件,批准逮捕12人,提起公诉41人。
——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人,追缴赃款1353万元
全年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129件170人、渎职侵权犯罪33件36人,其中大案112件,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立案侦查厅级干部3人。突出查办行贿犯罪,立案侦查42人。强化追逃追赃工作,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0人,追缴赃款1353万元。
2016年——
全市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按照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和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坚持以法制建设为主线,以服务项目建设年、生态环境建设年、营商环境建设年为重点,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推进富美漳州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打造民生监察
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高利转贷等犯罪,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基础设施建设、“两违”等领域职务犯罪,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合法权益。
突出查办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岗位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
——着力打造创新监察
着力保障创新发展,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犯罪,研究大数据时代侵犯知识产权新型犯罪,稳妥处理科技创新领域司法办案的新情况,依法保护新兴生产力。
着力推进检察机关创新发展,深化“一院一示范项目”创建活动,持续推进巡回检察、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等工作机制创新。
——着力打造绿色检察
适应我省、我市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全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
强化对水域、国土、海洋渔业等重点生态资源监管工作的检察监督,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
——着力打造过硬检察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狠抓“两个责任”落实,加强“五必谈三必访”检务督察、问责查处等工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
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运用“每周一课”全员培训、实训练兵、检校联动培训等有效载体,提升履职能力。 (记者 苏雄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