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长达10余年的疑难著作权纠纷。为保证庭审效果,我们从审判长诉讼指挥权与当事人诉权保障的平衡出发,注重对庭审焦点的归纳,要求诉辩双方紧紧围绕焦点问题发表意见,充分保障了当事人诉权与法官诉讼指挥权的完美契合。”在介绍庭审特色时,主审法官张晓霞说,根据案件特点,庭审还首次尝试了由法官助理就案件涉及的事实问题进行发问。法官助理也不再囿于“三尺法台”所限,对当事人提交的新证据可以离席交换、核实。
据了解,作为司法改革的探路者和先行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方面不断探索,建立起了“1+1+1”固定模式审判团队(即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实行主审法官、合议庭负责制,推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常态化’具体说就是每周、每月都要办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表示,今后要在合理界定院庭长审判管理权、指导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逐步弱化院庭长行政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