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经最高法院批准,南京市建邺区法院挂牌成立“青奥法庭”。4年后,这个青奥法庭还在吗?如何转型?还有案件在审吗?成为市民关注焦点。昨日下午,晨报记者走进青奥法庭,发现后青奥时代,这个庭已成功转型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法庭。
2015年,青奥法庭新收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KTV娱乐中心系列侵权案143件。由于KTV娱乐场所的经营时间通常在下午五点之后,对法院的电话送达基本置之不理,青奥法庭法官针对各被诉娱乐场所的情况定制了个性预案,采取不同措施妥善处理。
为做好庭前准备工作,85%以上的系列案件均由干警加班上门送达,在出现被送达人拒不开门或将诉讼材料扔出门外、甚至言语威胁的情形时,青奥法庭法官主动做好释明工作,若对方仍不予配合,则以拍照、笔录的方式留置送达。送达中,也有部分经营者改变态度接受法院的劝说,法官见状及时促使原被告和谈,在庭前就积极推进双方化解分歧,最终,部分KTV老板同意支付使用费,并承诺将以后的商业运营纳入法制轨道中来。对此状况,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非常满意,决定对55件案件庭前撤诉。
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庭审中引导当事人先就共有证据举证质证,再针对不同案件权利人的证据分别举证质证。剩余88件系列案一天就开完了,庭审节奏紧凑,繁而不乱。在赔偿数额上,合议庭综合考虑到被诉侵权作品的类型、流行程度、侵权人经营场所位置、经营面积、经营收费标准等各种因素,依法酌定赔偿额为每首音乐电视作品400元至500元不等,这个标准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也符合个案实际,双方当事人均予接受,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记者 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