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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电子图书侵权案开出12.6万罚单行政执法

时间:2015-11-27   出处: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  点击: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日前成功破获了一起电子图书网络传播侵权案,在前期大量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对北京金图创联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图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2万元,罚款人民币12.6万元的行政处罚。《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北京执法总队获悉,该公司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已缴纳罚没款,目前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原因:电子书备受高校青睐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五队副队长郭涌向记者介绍,今年2月3日,执法总队接到国家版权局关于交办励德爱思唯尔信息技术(北京)公司投诉金图公司侵犯其母公司爱思唯尔集团“SD”电子图书数据库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案件转办函后,总队立即成立了专案组开始投入案件查处工作。

经过调查,专案组了解到,金图公司成立于2007年2月,自主研发了全球首创的学术著作引文检索与文学著作要素索引平台(SMCI)。通过不断地完善和更新,2012年该公司开发的“外文图书数据库系统V1.0”取得了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而金图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国内高校图书馆提供外文图书数据库系统产品包含学术著作引文检索和文学著作要素索引服务,后来由于国内高校的需要,增加了部分电子图书的全文数据。专案组还了解到,该公司之所以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首先国内高校购买与图书相关的数据库产品需要在财务手续上定为固定资产,而图书间的引文数据不符合一般高校财务报销记账的规定,因此,该公司增加了一些图书全文数据以供入账方便。其次在近年来开展的教育部普通高校教学水平评估指标中,图书馆馆藏书量是一个硬性的指标,如果不合格,将直接影响来年高校的招生人数和办学规模,而国内高校一直面临经费紧张和纸质图书市场价格疯涨的问题,可是电子图书价格低廉,再加上指标中电子书与纸质书1:1的换算比例,自然就成了高校图书馆采购该公司产品的重要原因。

据了解,从2013年8月至2014年12月金图公司共向19所高校及科研单位销售了“外文图书数据库系统V1.0”。这其中有11家的销售形式为购买“外文图书数据库系统V1.0”赠送一定数量的电子图书,另外5家的销售形式是“外文图书数据库系统V1.0”与相配套的电子图书一并购买一并计价,还有3家只单独购买了金图公司的电子图书。

来源:电子图书的3种版权

郭涌向记者介绍,经过专案组的调查,金图公司目前拥有外文电子图书全文数据共19055册。这些电子图书的版权来源共分3种情况:第一种是通过中国教育图书进出口总公司图书进口部所引进的美国麦克索斯与美国出版在线公司授权的6000册图书,不过这其中只有2000册的版权依然有效,可是金图公司却拿不出合法的授权文件;第二种是作者逝世50年后,已经属于公有领域的图书,其主要是从古登堡图书计划网站下载的共12026种;第三种是擅自从相关网站、论坛上下载的图书共1029册,该公司根本没办法提供合法的授权文件。

专案组经过调查发现,金图公司在2007年与美国麦克索斯集团签订了引入2.3万种图书的合同,当时约定所有相关进口手续及其授权资质都由对方完成并提交。金图公司先后得到过两批授权图书,共计6000种。可是,当该公司收到第一批4000种图书数据后,经过验收发现其质量不佳、学术价值低,因此该公司提出交涉。后经双方协商,麦克索斯公司同意向该公司交付质量好、学术价值高的图书,但图书交付数量降为2000种。郭涌告诉记者,据金图公司说,他们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这2000种外文电子图书都没有版权页。当时正赶上金图公司电子图书创业初期,于是他们干脆就把麦克索斯提供的电子图书数据格式作为统一标准,所有电子图书都没有版权页、出版社和ISBN等信息。后来该公司对再增加的图书也都按这个标准处理,并对其他1万多册图书包括处于版权保护范围内的1029本图书,也删除了版权页、出版社、书号等电子信息,并且还加上虚构的出版单位和假书号。由于采购方高校图书馆等单位多年来对此也没提出过异议,因此这一做法也就沿袭至今。

另外,专案组还了解到,为了提高实际可供外文电子图书的数量,该公司在古登堡图书计划网站下载了12026册公共版权图书。根据该网站的说明,这些书是允许修改、删除版权页,重新编辑整理的。为了和其他已有图书数据格式保持一致,该公司也删除了这部分古登堡计划图书的版权声明等信息,并加载上虚构的出版单位和假书号。

定性:信息网络传播权遭侵犯

由于金图公司出于营销模式和保护自身利益的考虑,对各种外文电子图书都进行了技术加密处理,这给执法人员取证造成了很大难度。据郭涌介绍,今年6月10日,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对金图公司的办公场所进行了执法检查,发现并提取了该公司故意删除或改变并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的外文电子图书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并在明知或应知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将删除并改变的外文电子图书制作成金图外文电子图书(KDF格式),并通过网络向公众提供大量证据。在接下来的调查证实过程中,专案组人员在综合运用取证策略的同时,对该公司法人进行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法律知识的教育,使他逐步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最终在调查过程中,该公司实施了整改措施,并按要求提供了大量翔实的违法行为的证据。

通过调查核实,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认定金图公司将3029种外文电子图书改变了权利管理电子信息,并通过校园网向公众提供,且该公司不能提供合法的授权文件。由于本案涉及的权利人众多,并且都是斯普林格出版社、爱思唯尔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等国外知名的出版单位,影响非常恶劣,因此,在权利人的侵权鉴定无法一一取得的情况下,为了使此种严重侵犯权利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处, 经请示国家版权局,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三条关于复制品的发行者不能证明其发行的复制品有合法来源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认定该公司违反了《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五条和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最终对金图公司依法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82万元,罚款人民币12.6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