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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商务部:用3年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行政执法

时间:2015-11-24   出处:中国新闻网  作者:  点击:
商务部日前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在会上表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已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执行。《意见》明确了4个方面14项任务,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

沈丹阳表示,“双十一”的这种网络促销现象之所以会出现,原因很多样,各方面有很多分析,现在也很难说出一个很权威的原因。但是一个基本原因是,电子商务市场化程度很高,市场需求拉动明显。“双十一”并不是政府推动的,而是基于市场的一个促销活动或者说一个市场现象。如果没有市场的动力,没有市场的强烈拉动是不可能的。它满足了现在各种各样的市场需求。当然和政府政策上给它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也有关系。这件事情,政府是乐见其成的,并给它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环境。

消费者热情投入到电商消费的过程中,对于侵权、假冒行为的投诉和抱怨也没有停止过。谈及电商消费现在面临的一些问题,沈丹阳表示,专家、媒体一直在评论、议论,商务部也高度关注。当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网上零售市场,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国现代流通创新发展最有活力和潜力的领域,但互联网也是假冒伪劣和侵权盗版的重灾区。商务部有一个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办公室,这个办公室去年以来会同14个成员单位,开展了专项行动,通过推进网络实名制、强化在线监测、规范经营行为、查处非法网站、公布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等措施,使这项很不容易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沈丹阳举例称,比如侵权盗版的电影,过去一部新电影刚刚上映,马上到网上就可以找到这部片子的片源,而现在这种现象非常少了,不能说完全没有,但基本上看不到了。这就对中国电影业的发展有非常积极的作用。今年上半年电影票房增长了50%,这是在去年增长47%的基础上进一步的增长,不能不说和国家采取保护知识产权,打击侵权盗版的行动有关。现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还是前路漫漫,还需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

沈丹阳透露,“近日,我们起草了《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治理的意见》,这个《意见》已经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执行。《意见》明确了4个方面14项任务,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有效遏制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主要内容包括突出监管重点,比如现在大家比较关注消费者健康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配件等等,以及大家比较关注的互联网侵权盗版,这些都是整治重点。”

沈丹阳表示,再就是要落实企业责任。侵权盗版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企业也有责任。明确要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必须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网络服务商要落实通知和删除义务。配送、仓储、邮政、快送等企业要推行寄递实名制,提供商品竞价排名搜索服务的网站要避免误导消费者,企业要配合执法部门追溯侵权假冒商品经营者,不得以虚假交易方式提高商户的信誉等。

此外,沈丹阳还指出,加强执法协作。针对网络交易的新特点,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执法和司法的衔接,加强跨区域、跨部门、跨国境协作以及政企协作,完善信息通报制度。

最后,沈丹阳表示,要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利用微信、微博售假等新问题研究监管措施,包括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加强舆论和社会监督。在公开案件信息基础上,着手建立全国侵权假冒“黑名单”数据库,适时向社会公众提供查询服务。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