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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志明介绍称,《反垄断法》是2008年实施的,按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制定反垄断指南。目前,与《反垄断法》相配套的法规、规章、规定还不完善,与反垄断执法需要还不适应。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反垄断制度的指引性规则,给市场主体更为明确的合理预期,也为了提高反垄断执法的透明度,国家发改委按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要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反垄断指南。
此外,董志明表示,目前发改委正在通过调查问卷、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抓紧推进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指南、汽车业反垄断指南、宽大制度指南、经营者承诺指南、违法所得和罚款计算指南、垄断协议豁免程序指南等六部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其中,关于滥用知识产权的反垄断指南,目前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草案,正在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董志明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全力推进指南的研究起草工作,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在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争取制定出高质量的指南,使反垄断执法更加规范化和精细化,更好地适应反垄断执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