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国首家整建制司法改革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院长、庭长都是从优秀的审判法官中层层选拨产生的,具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但因为要承担大量的行政管理事务,特别是院长、副院长需要经常参加各类会议、出席各类活动,无法保证充足的办案时间。为此,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实行“院长开庭周”,规定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院庭长办理案件的范围界定为重大、疑难、复杂、首例、新型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或指导性的案件,由院庭长直接担任审判长主持开庭、合议、签发裁判文书等。
“院长开庭周”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以来,三位院长在各自固定的开庭周期间平均安排10件左右案件集中审理。今年4月份,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在自己的开庭周内审理了16件案件,有效解决了审判与行政事务之间的矛盾。
同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院庭长直接办理案件纳入2015年全院重点工作任务,明确院庭长办理案件的任务量。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陈锦川介绍说,按照规定,院长每年办理的案件不少于庭长平均结案数的1/2(不含院长参与合议庭办理的案件),庭长担任审判长,全年承办案件不少于本庭法官人均结案数的1/3(不含庭长参与合议庭办理的案件)。同时,严格规范院庭长办理案件的程序,与其他合议庭成员享有平等的表决权,特别是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院庭长一般最后发言,以免影响其他合议庭成员独立发表意见。“作为院庭长,我们还要带头遵守审判管理相关规定,特别是开庭时间一经确定,不得因处理其他行政事务而随意变动。”陈锦川说。
2015年8月12日11时30分,一位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件的当事人走出中法庭后说,“我这个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宋鱼水。宋院长是名人,没想到她那么忙,还有时间开庭审案,感觉就像在医院挂上了专家号一样,让我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了。”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介绍说,在推进司法改革过程中,北京知产法院形成了院庭长办案的新常态,但院庭长并没有编入固定的合议庭担任审判长,而是轮流与本院其他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这样不仅有利于发挥资深法官对青年法官和法官助理的“传帮带”作用,还有利于增进院庭长与其他法官之间的深入交流,进行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
“北京知产法院将长期坚持推进此项工作,院庭长通过直接参加合议庭审理取代对案件及文书的行政化审批,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宿迟说。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庭长办案高招与成效
主要措施
一是明确办案数量和类型。明确院庭长承办案件的任务量,院长每年承办的案件不少于庭长平均结案数的1/2(不含院长参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庭长担任审判长,全年参与办理案件不少于本庭法官人均结案数的1/3(不含庭长参与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将院庭长办理案件的范围界定为重大、疑难、复杂、首例、新型以及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或指导性的案件,直接担任审判长主持开庭、合议、签发裁判文书。为同时保证院庭长办案数量和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采取随机分案为主兼顾疑难复杂案件的分案规则。
二是保证审案时间。为保证其充足的办案时间,该院探索实行“院长开庭周”,规定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在非开庭周期间,也可以根据自己承办案件的情况随时安排开庭),更好地发挥了集中审理的效率优势。三位院长在各自固定的开庭周期间平均安排10件左右案件集中审理。
三是改革庭审模式。为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辩论权等诉讼权利,同时也为提高院庭长开庭效率,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在办案过程中逐步摸索出一些有效的工作方法,即改革先审事实再审法律的固有程序,探索适合知产案件审判特点的庭审模式,按照一焦点一质证一论辩的方式开展焦点式审判,将事实调查与法庭辩论一并进行。合议庭归纳的争议焦点交由双方当事人确认,鼓励当事人提交在先案例支持自己的主张,庭审中紧紧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审理,节约主审法官的办案时间;充分发挥法官助理的作用,由法官助理在庭前进行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诉讼权利义务、申请回避、证据交换等准备工作,节省法庭审理时间。
四是强化办案监督。将院庭长办案任务数、收结案数量、审理期限、判决上诉情况、裁判文书上网情况等案件相关情况在院网、审判管理月报中进行公示,接受全院干警的监督,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主要成效
一是充分凸显优质审判资源的功能效益。院庭长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具体案件的审理中为法律适用提供指引和参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陈锦川副院长在审理一起涉及与手机游戏产品相关的侵害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对著作权权属的举证责任分配、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创作的改编作品是否应受保护等问题进行了细致分析,审判二庭张晓津庭长在审理一起涉及在先字号权适用法律问题侵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中对在先企业名称使用的合理范围进行了充分论述,也为今后其他法官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
二是真正发挥资深法官的创新引领作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院庭长都是有着多年知产审判经验的资深法官,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案件积累,形成了改革和创新的基础。宿迟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首例技术调查官参与的案件,亲自探索和示范技术调查官在法庭上查明相关技术事实的程序及方法。宿迟院长、姜颖庭长组成合议庭审理的“知产法院第一案”中,对裁判文书进行了改革,在文书之前增加“判决摘要”部分,在庭审模式和裁判文书的撰写上做创新表率。陈锦川副院长与张晓霞庭长等组成的合议庭在判决文书中,创造性地将合议庭少数意见也记载在判决中,向社会公众充分公开法官的自由心证过程以及法官对案件整体的分析和把握,说理充分、透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首次探索由审判委员会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在审理原告安徽华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等商标行政纠纷一案中我院全体审委会委员参与审理,开全国法院先河,通过此案的审理,明确了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确定了合议庭和审判委员会的审判权限划分,规范了审判委员会直接审理案件的程序,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和案件的公正审理,体现了直接审理原则,符合司法权运行规律的要求。
三是切实提升法官裁判的公信力。院庭长首先是法官,办案是题中应有之义。宿迟院长开庭审理建院第一案就是我院探索院庭长回归审判的重要标志,具有重要的象征意义。院庭长担任主审法官,能够让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院庭长均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的专家,其中,宿迟院长是我国第一家知识产权审判庭的首任庭长、陈锦川副院长、宋鱼水副院长被评为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姜颖庭长、张晓津庭长、张晓霞庭长是北京审判业务专家,亲自审理案件是对法院权威和公正的最好代言。宋鱼水副院长在审理一起商标无效宣告行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庭后表示,院庭长办案,让当事人感觉就像在医院挂上了“专家号”一样,对案件处理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