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诚信缺失最可怕”。确实,当今社会诚信缺失问题已非常突出,从法院涌入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就可以反映出来,各种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弄虚作假、尔虞我诈的现象,在法院的审判执行现场都一一展露无遗。江苏法院统计数据显示,因当事人恶意违约、拖欠工资等诚信缺失引发的纠纷超过同期收案数的50%,社会缺乏诚信已成为法院案件大量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
“如果他们不先把设计费给我,我有钱也不会还的……”日前,一名王姓“董事长”老赖当着执行法官的面“语出惊人”,虎丘法院遂以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为由,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慑于法律的威严,王某不得不乖乖就范,立马将15万元赔偿款双手奉上。
王某是上海一家设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0年12月,王某的设计公司为苏州某机械公司开发网站并进行维护,双方书面约定如发生与网站有关的知识产权侵权事件则由王某公司承担民事赔偿。2012年,因该网站软件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机械公司赔付第三方相关损失,之后机械公司要求设计公司承担赔偿费用。后法院经审理判决王某的设计公司赔偿机械公司经济损失15万元。判决生效后,这名董事长不但不主动缴纳赔偿金,还态度强硬拒绝履行。
随着该案进入执行阶段,王某仍以种种理由赖账,为此,执行法官依法将其传唤至法院,晓之以理,要求其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可王某态度蛮横,拒绝履行,还搬出了一大堆理由,说机械公司找他做网站还没付设计费用,说到激动处,还暴跳如雷:“如果他们不先把设计费给我,我就算有钱也不会履行判决义务的……”俨然一副视法律为儿戏的态度,执行法官在对其多次批评无效的情况下,经领导批准决定依法对其处以15天的司法拘留。看到法官真的亮出了剑,慌了神的王某立即意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后果,遂苦苦求情,并马上打电话让其家属将15万元案件标的款打到法院账号。鉴于王某最终依法履行了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对王某罚款一万元以示警告。
法官提醒:任何人做事情都要讲究诚信,自觉维护信用,千万不可以恶小而为之,贪图蝇头小利,如果聪明反被聪明误,最终搬起石头砸的是自己的脚。对于这种诚信缺失的老赖,法院也会布下“天罗地网”,让他们乖乖履行法定义务。通讯员 何梦丹 记者 冒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