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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附条件批准诺基亚收购阿朗记者媒体

时间:2015-10-20   出处:经济参考报  作者:  点击:
10月19日,商务部做出附条件批准诺基亚收购阿尔卡特朗讯(以下简称“阿朗”)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2015年4月15日,诺基亚和阿朗签署收购交易谅解备忘录。根据该备忘录,本交易将在法国和美国证券市场,通过公开要约收购的方式完成。诺基亚预计交易金额为156亿欧元。 商务部表示,反垄断审查结果表明,交易完成后,诺基亚有可能凭借其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排除、限制相关市场竞争。

目前,中国市场上大部分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和移动终端制造企业,在专利数量和质量上不具备与诺基亚交叉许可的基础,在与诺基亚的专利许可谈判中缺乏有效的抗衡能力。因此,交易一旦完成后,诺基亚对其标准必要专利收费策略进行不合理改变,将导致中国移动终端制造市场和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制造市场竞争格局的改变,会对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最终损害消费者利益。

对此,商务部附条件批准诺基亚收购阿朗,要求诺基亚承诺就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继续遵循FRAND原则,即不能在相关市场上利用知识产权许可限制竞争,并对使用者收取相同的费用。此外,商务部还要求诺基亚就标准必要专利的转让等问题做出了相应承诺,并将依法对诺基亚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业内普遍认为,尽管交易完成后,诺基亚专利持有量和份额都会大幅提升,但由于商务部对批准这一交易附加了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将防止诺基亚滥用专利优势地位。因此,国内大部分无线通信网络设备和移动终端制造企业将不会受到太大影响。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