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吴偕林介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制定院、庭长办案规定,明确院、庭长包括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范围、数量等,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8个月来,院、庭长参与办案占全部案件数的21.2%。落实合议庭负责制,制定审判委员会、法官联席会议和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已结案件均没有提交审委会讨论,全部由合议庭独立作出裁判。落实法官助理职责,强化审判辅助职能作用发挥,进一步解放主审法官、提升审判效率,并为培养法官储备人才打下基础。
据介绍,该院按照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的审理特点对两个审判庭按照案件类型进行专业分工,统一审理一、二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为培养专业化法官和统一裁判打下基础。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智库建设。先后聘任首批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和特邀知识产权咨询专家,建立知识产权审判专家陪审员库,并制定《特邀咨询专家使用办法》,为知识产权专业化审判提供了良好的技术支撑和理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