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显示,2014年全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指数达63.74,较2013年增长0.98。其中,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环境指数稳步增长,知识产权保护指数基本持平。知识产权综合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主要集中在东部,广东、北京、上海、浙江、江苏、山东、福建多年排名位居前列。中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发展增速明显,如西部的陕西,近五年指数年均增幅最大,达6.42%,中部的安徽、湖北,增幅分别达5.99%和5.72%。
《报告》首次建立知识产权综合发展国际指数,新增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国际比较。《报告》显示,2008年至2013年,我国排名逐年上升,在40个样本国家中,排名从第19位快速跃升至第9位。2013年,我国知识产权综合发展国际指数为53.03,较2012年增长0.3,但与美国、日本相比仍存在着较大差距。同时,从知识产权能力、绩效、环境三个一级指标来看,我国知识产权能力和绩效均排名第3位,而知识产权环境仅排名第30位,排名位次极不均衡。(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