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行业法律动态2015.07.21-2015.07.27
『今日关注』
『国内业界法律动态』
腾讯研究院: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律政策论坛成功举办
2015年7月23日,由公共战略研究部策划并联合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法治工作委员会、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京东集团、搜狗集团共同承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法律政策论坛在北京国际会议中心成功举办。此次论坛邀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国家部委与协会主管领导,行业权威研究机构与高校专家,互联网企业、法律服务机构与10余家新闻媒体代表150余人参会。会议围绕“互联网+时代”的产业创新与法律政策挑战等议题研讨,与会专家一致认同互联网立法已经步入3.0时代,互联网与传统产业的融合日益密切,立法更需体现时代与行业特征,推进基础性、全局性、综合性的网络立法,并坚持依法管网、科学管网和有效管网有利于保障网络生态环境的健康、有序、稳定发展。论坛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刘多、腾讯研究院副秘书长张钦坤主持。
1. 互联网立法进入3.0时代,国家部委密集推动关键领域立法、执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法规局副局长李长喜认为,尽管我国互联网立法在过去十多年里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互联网法律体系基本成形,但整个体系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未来可以把相关立法重点向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三个领域倾斜。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副处长石玉春表示,国家对互联网立法日益重视,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也提出要抓紧制定立法规划,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等法律法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表示,从2005年开始,国家版权局等相关部委连续十年开展网络侵权盗版专项行动—“剑网”行动,以应对版权保护制度方面的挑战。
2. 创新与规范是中国互联网发展之双桨,行业协会与权威机构专家呼吁互联网治理。中国互联网协会互联网法治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李国斌表示,政府主管部门要积极听取民意,在博弈中加强协调,权衡各方面的诉求,求同求进,改革创新,从管理者转向服务者。中国互联网协会副理事长高新民表示,互联网治理的概念不是简单等同于管理,要协调发展和监管之间的关系,促进互联网行业有序发展。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表示,创新与规范是中国互联网发展之双桨,一方面,创新是互联网的基因和灵魂,另一方面,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市场离不开规范和秩序。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副院长刘多主张,在“互联网+”推进过程中,一定要趋利避害,促使“互联网+”朝着更好的方向去发展。
3. 立法、司法的机遇与挑战并存,产业与制度创新将在探索中发展。腾讯研究院秘书长司晓表示,当前,中国移动互联网产业迎来了弯道超车的历史机遇,国内法律政策制定缺乏成熟的国外参考案例,无法再进行法律移植,但这也为规则制定者提供了良好的机会,可以根据我们自己的产业实践制定新的规则。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互联网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李海英认为,产业创新初期会带来严重的制度冲击,产业界、政府及相关部门共同探索制定新的规则,从而促进产业发展,产业和制度正是在“冲击~重建~发展”的循环中发展。
4. 产业创新需要具有前瞻性的法律秩序,法律应尊重市场的选择。京东集团总法律顾问隆雨呼吁,“互联网+”带来了很多创新,但相应地也存在一些法律上的空白,希望制定相关政策和立法过程中希望能够既给企业创新留足空间,同时又建立一整套具有前瞻性的的法律秩序。搜狗集团法务总监顾文扬表示,市场竞争者受利益驱动,不断涌现的创新正在打破既有的利益格局。评判“扰乱市场秩序”还是“利益重新分配”,在不侵犯实体权利情况下,司法应尊重市场的选择。阅读原文
工信部:将加大5G研发力度 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建设
7月2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新闻发言人张峰通报2015年上半年工业通信业发展情况,“以高速宽带网络建设为抓手,提升信息基础设施支撑水平。落实网络提速降费指导意见,推进全光纤网络城市和4G网络建设,同时还要加大5G研发力度”。 张峰表示,工信部在贯彻“互联网+”指导意见中,工作主要定位在“两个重点”和“两个支撑”。这“两个重点”叫推进“互联网+”协同制造和“互联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融合发展。同时还有“两个支撑”,这“两个支撑”就是推动全社会“互联网+”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就是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能够满足、跟上全社会“互联网+”的需要。阅读原文
国家版权局:公布最新影视剧预警名单 《中国好声音》等在列
7月20日消息,国家版权局公布了2015年度第四批热播、热映的重点影视作品预警名单,并明确相关网站应对名单内作品采取保护措施:直接提供内容网站未经许可不得上传预警名单内的作品;用户上传内容网站应禁止用户上传预警名单内的作品;提供搜索链接网站应仅提供获得合法授权网站的搜索结果及跳转链接服务;电商网站及应用平台应加快处理预警名单内作品权利人关于删除侵权内容或断开侵权链接的通知。名单中包括腾讯独家的《中国好声音》(第四季音频及视频)、《华胥引》等;以及爱奇艺独家的《我的个神啊》、《妈咪侠》、《杀破狼2》、《我的男友和狗》、《偏偏喜欢你》、2015年“初音未来”演唱会(上海站);搜狐独家的《无心法师》和《煎饼侠》。阅读原文
文化部: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
7月25日消息,文化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的通知明确,鼓励和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和销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现民族精神、内容健康向上的益智类、教育类、体感类、健身类游戏游艺设备。通知说,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的要求,文化部负责将“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经文化部门内容审核后面向国内市场销售”的改革试点经验,于2015年6月30日前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阅读原文
证监会:已内部印发《互联网保险监管暂行办法》
7月27日消息,首个互联网金融分类监管细则落地。一则“保监会关于印发《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悄然在各大朋友圈被转发,据悉,保监会在23日已经在内部印发了上述管理办法,事实上,这也是本月18日,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之后首个行业监管细则落地。上述暂行办法为互联网保险销售“正身”,正式明确了互联网保险销售各种经营机构的定义和责任,明确了互联网保险的险种和财务规范流程及经营区域。首次将互联网保险中介纳入了保险机构的范畴。阅读原文
国务院法制办:化妆品监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公布 网上经营应实名
7月21日消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这份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的送审稿旨在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送审稿特别指出,互联网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实行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实名登记制度。互联网化妆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化妆品生产经营者承担管理责任,发现其有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平台提供者注册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立即停止对其提供互联网交易平台服务。阅读原文
工信部: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指导意见出台 首提建设智慧集群
7月24日消息,工信部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指导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推动产业集群转型升级、进一步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20条意见。据悉,这是工信部成立以来,首次就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方面出台指导意见。其中,加强产业集群信息化,建设智慧集群,更是首次明确提出。工信部提出建设智慧集群,更多的是推动产业集群以系统效率提升和智能制造产业生态塑造为目标,因地制宜地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产业集群中的应用,推动集群企业以互联网思维改造传统制造模式、创新模式和服务模式。阅读原文
国信办副主任任贤良: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网络舆论环境
7月21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任贤良在北京出席2015中国互联网大会时表示,当前互联网发展日新月异,国内网络空间治理成效显著,广大网络媒体要主动适应媒体发展的新趋势,创新融合,加快部署。任贤良表示,网络企业要恪守诚信、公平、理性竞争,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捍卫国家利益,相关网络社会组织要继续倡导自律治,针对互联网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及时研究制订相关的行业规范。广大网民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网上正能量,争做好网民,加强网络诚信建设,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网络氛围,深入推进网络空间由外在管网向内在治网的转变。阅读原文
工信部部长苗圩:要抓好网络提速降费工作
7月21日,第十四届中国互联网大会召开,工信部部长苗圩现场表示,今年是互联网加速融合的一年。中国互联网融合能否顺利进行,关系国家经济发展。针对互联网产业融合发展,苗圩提出以下四点:提升宽带速度,降低网费;认真落实互联网+计划,加速互联网与工业等传统产业融合;进一步加强改进互联网产业管理;提升网络信息安全保障。阅读原文
文化部: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7月23日消息,文化部网站近日发布《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文化部将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取消设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最低注册资本100万元、从事网络游戏经营活动最低注册资本1000万元的限制。文化行政部门在审批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娱乐场所、网络文化等经营单位设立时,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验资报告或者资金证明及设立章程、合同、企业管理制度等材料,国家对外商投资有明确规定的以外。阅读原文
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王岩岫:互联网金融监管将“不留死角”
7月24日消息,“依法监管,创新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日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书记、原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主任王岩岫在2015中国普惠金融大会重申互联网金融创新监管的五个原则。“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要不留死角,全覆盖,各个监管机构要加强协同,加强合作监管。”王岩岫提到,有一些互联网金融机构将金融行为从线上转为线下,这样也降低了信息的透明度。互联网的特点在于高速、大数据、便捷等,"如果把金融行为从线上转移到线下,就超越了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阅读原文
上海市交通委:会给专车平台办理营业执照
7月26日消息,“我们是打击黑车,不是打击专车,”上海市交通委主任孙建平表示,希望专车和出租车、租赁车形成优势互补、和谐共处的新格局。非法客运车辆尽管披着专车的外衣,但它是黑车,是不符合运营条件的违法经营。到租赁公司租车运营或者出租车驾驶员、租赁车公司驾驶员开专车,就符合规定,不属于黑车。孙建平指出,专车从事社会公共服务,要符合运营车辆的条件,除了购买交强险,还应购买乘用人责任险。有经营收入了,应该依法纳税;应该有投诉举报机制;专车平台要切实担负起管理出租车的责任,驾驶员应挂牌服务,上岗前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取得上岗证。阅读原文
迅雷:再遭美律师事务所集体诉讼
7月21日晚间消息,Vincent Wong律师事务所宣布,已代表投资者向加州中区地方法院对迅雷(Nasdaq:XNET)提起集体诉讼。Vincent Wong律师事务此次代表的是在2014年6月24日迅雷IPO(首次公开招股)时,或者在2014年6月24日至2015年5月20日间购买迅雷股票的投资者。 原告称,迅雷做出了虚假或误导性声明,未能披露其水晶项目(Project Crystal)和移动战略(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所蕴藏的极大风险。如果投资者因此蒙受了损失,可以在2015年8月7日之前向法院申请,要求担任首席原告。之前,迅雷已经遭到了美国罗森律师事务所、Levi & Korsinsky律师事务所和Faruqi & Faruqi律师事务所的集体诉讼。阅读原文
百度等:成立物联网工作委员会 张亚勤出任主任委员
7月22日消息,百度、中国互联网协会等发起成立“中国互联网协会物联网工作委员会”,百度公司总裁张亚勤当选委员会主任委员,百度安全技术架构师、物联网研究中心负责人梁泉担任委员会副秘书长。百度称,随着物联网工作委员会的成立,中国物联网工作完成发展升级,从自行发展无序状态进入到有组织、有目标、有规划新阶段,加速推进经济产业向互联网化、智能化转型举措。张亚勤认为,物联网并非凭空出现,而是互联网及传统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结果,随着智能互联终端数量的不断增多,最终将会出现“有电的场景就会有计算、有计算的场景就会有智能、有智能的场景就会有互联”的物联网未来。阅读原文
首都互联网协会:创建公益信息服务平台"创客园"
7月20日消息,在北京市网信办指导下,首都互联网协会积极响应国家“大众创业 万众创新”号召,创建了旨在支持和服务广大民间创业者的“创客园”。此项目由新浪网发起,将联合多家知名互联网企业,整合优势市场资源,通过各种线上线下活动,在互联网上搭建起一个切实扶助创业者“创业创新”的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创客园”首期活动的筹划组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将于8月6日正式开展。阅读原文
阿里巴巴:回应打假不力指责 称数次提供资料无反馈
7月20日消息,美国服装和鞋履协会(AAFA)18日向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发出公开信,抱怨该公司旗下网站打假不力。阿里巴巴集团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高级经理汪博19日回应称,“事实并非如此,阿里巴巴已在过去几年中对AAFA就阿里巴巴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程序作数次讲解,并提供了详尽材料,但至今没有得到AAFA任何反馈。”对于“阿里投诉处理流程过于繁琐,且不够透明”的批评,汪博说,阿里要求投诉方提供相关材料,符合中国民事法“谁主张谁举证”的要求。同时,阿里也通过推出诚信投诉项目,对符合标准的投诉方降低证据要求,加快投诉处理时效。但据阿里巴巴统计,AAFA代表的品牌方中,只有极少数在投诉平台上投诉过。阅读原文
北京四分检:开启"互联网+检察监督"模式 着眼知产保护
7月24日消息,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简称四分院)与中国互联网协会调解中心签订《加强协作保护知识产权框架协议》。同时,该院还与百度、腾讯、阿里巴巴、新浪、搜狐、京东等企业分别建立互联网法律问题调研合作机制。据悉,签约仪式,标志着四分院“互联网+检察监督”模式的建立。阅读原文
山东:拟将微信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等经营者纳入监管
7月26日消息,来自山东省工商局的消息,山东拟将从事商务信息、生活信息、设计创意、汽车买卖等网络服务交易的经营者,以及从事微信营销、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型网络交易模式的经营者建立档案,纳入监管,扩大网络经营建档监管范围。并将逐步建立网络经营者信用档案,对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网络经营者实行一定时期线上线下双重“市场禁入”。目前全省共建立网络经营主体档案17.3万户。阅读原文
法国宪法法院:批准法国情报机构获得更多监控权力
7月26日消息,法国最高宪法法院维持原判,即法国情报部门将获得广泛的新权力在法国国内和海外进行相关情报工作。该法院这份裁决,意味着将使用广泛的新监视技术监控互联网,包括“元数据”、网络流量收集和使用软件,可以监视电脑上的每个按键。法院裁决表示,情报部门没有法官批准也可以使用这些工具,但政府仍然必须获得监控情报部门活动的一个独立机构同意。阅读原文
欧盟:或对谷歌广告技术展开反垄断调查
7月23日消息,由于竞争对手要求监管者调查谷歌在网络显示广告技术领域的主导地位,该公司在与布鲁塞尔的司法斗争中面临新的威胁。包括WPP旗下的OpenX和微软旗下的AppNexus在内的多家公司,最近几个月都向欧盟表达了相似的观点:谷歌可能在广告技术市场通过不法手段阻碍竞争。谷歌通过协议方式捆绑自家广告技术,阻止客户使用竞争对手的服务。这些企业已经向欧盟委员会提交了相关文件,但尚未发起正式投诉。阅读原文
美国:加快跨国税法改革步伐 拟回拢企业海外资金
7月23日消息,由于现在美国国会正在推进一项可取消跨国收入税收以及授权一次性资金回国减税的税收改革框架,所以可能很快,像苹果、谷歌等大型跨国公司将会把它们的海外收入带回到美国,它们不再需要面对巨大的税收负担。现在,美国是全球唯一一个对其国内公民和企业征收海外收入的发达国家。国会除了打算在新税法取消海外收入税收之外,他们还计划推出一次性资金回国减税的条款。也就是说,如果企业愿意将海外资金撤回到美国,那么将享受到大幅优惠的税率。阅读原文
Uber:在加拿大安大略省遭起诉
7月24日消息,日前,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出租车公司持有人Dominik Konjevic就又对它发起了集体诉讼,要求后者赔偿4亿万加币(折合人民币约为19.07亿元)。安大略省出租车公司代表律师行Sutts, Strosberg LLP指出,Uber X与Uber XL导致多伦多(安大略省省会城市)出现了非法交通运输的情况。对此,安大略省出租车公司要求Uber结束当地的业务运营,并停止在安大略省其他地区扩展业务。早前,多伦多就曾认定,UberX这种允许普通司机接客的行为等于是提供了一种非法的出租车服务,对此,他们要求法院关掉Uber。不过最终,法院并未受理此案,表示控方没有证据可以证明Uber就是一个出租车代理系统。此外,多伦多城市委员会还打算对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调整,计划在今年年底前加入Uber相关的法律条例。阅读原文
Uber:与纽约市长“停战” 限制Uber增长法案被搁置
7月23日消息,在经过了一番激烈的公开争论后,Uber与纽约市长白思豪(Bill de Blasio)在22日宣布,他们达成了一项双方协定,制定限制Uber增长的法案暂时搁置。根据协议,白思豪同意暂时搁置一项旨在限制Uber增长的法案。Uber则同意向纽约市提供此前并未披露过的数据,供后者进行全面交通研究。Uber和白思豪在过去一周大打口水仗。白思豪称,Uber汽车数量的增长加剧了曼哈顿街道的交通拥挤状况。Uber则反击称,白思豪的提案将导致纽约市失去1万个就业机会,伤害服务匮乏的地区,并会大幅增加用户等待Uber专车的时间。阅读原文
Uber:欧洲法律战新进展 将由欧盟最高法院对其服务定性
7月21日消息,打车应用Uber把反对欧盟出租车监管法规的官司打到欧盟最高法院——欧洲法院,希望由欧洲法院裁定,欧盟各国运输法律法规是否适用于像它这样的在线服务。西班牙巴塞罗那一名法官已经同意其请求,把由当地一个出租车团体提起的一起诉讼移交给欧洲法院审理。移交案件要求欧洲法院裁定西班牙与出租车有关的法规和法院裁决是否违反欧盟条约和法律。Uber称,欧洲法院应当推翻当前的欧洲出租车监管法规,这些法规保护现有出租车公司不会面临新对手的竞争。阅读原文
Twitter:删除被抄袭笑话 或欲整顿文字盗版
7月26日消息,社交网络Twitter上充斥了林林总总的文字内容,其中包括大量抄袭或者转载的非授权内容。据最新报道,Twitter似乎开始对推文是否符合版权规定开始进行整顿,近期删除了一些抄袭的笑话。最近有Twitter用户注意到,多个账户转载了同一个笑话,结果推文遭到Twitter官方的修改。抄袭的内容消失,Twitter增加了一个链接,提醒抄袭者阅读Twitter有关版权的规定。这次删除抄袭的笑话,是否意味着后续还会有更大的清理盗版内容的举措,尚不详。阅读原文
编制:腾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