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近年来,我国网游产业快速发展,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相关法律问题引发业界关注。研讨会结合当前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典型案例,就网络游戏的法律性质、版权保护对象、改编涉及的问题、侵权判定标准、应用软件发布平台商的侵权责任等问题展开深入讨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曹丽萍结合多年的审理经验,总结了网络游戏类案件的三大特点:网游类案件数量占比较小,但影响大;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移动端游戏案件正在不断增多;游戏的复杂程度加深,审理难度不断加大。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曲三强认为,在网游案件审理过程中应该抓住“作品”的基本构成要件和原则,而网络游戏的本质是程序设计,是设计者思想的表达,应依法受到保护。而至于如何在法律和技术上进行保护,提供什么样的保护,则需要摸索和探讨。(知识产权报 记者 衣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