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开始,各大影视公司开始争夺“IP”,而拥有大量粉丝的网络小说写手,甚至出现巨资预定的现象。究其原因,在国内,原创剧本蕴含着巨大市场风险,因为它的故事未曾经历过市场的考验,而剧本是决定影视投资成败的最重要因素,所以,投资者对原创愈发小心翼翼。那些具有人气的网络小说本身已经拥有大量粉丝,而且这些粉丝与观影主流人群又高度重合。因此,改编超级“IP”,既能够快速开发,又可以依靠原著的名气来促进营销,降低电影的投资风险。
“IP”之火,无外乎它的超高人气。“IP”的价值被看重,除了代表着更保本的票房收入,它还在吸收和依赖“IP”所积累的读者群、粉丝群构成的基本市场。“IP”之于影视业好似一场革命,这是互联网时代赋予传统影视业的挑战。目前,网络文学是影视“IP”的主要来源之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底,有114部网络小说被购买影视版权,跨越古代、现代,题材涉及青春、仙侠、悬疑等。而在2015年至2016年,计划开拍或播出的网络小说改编影视剧超过30部。
从影视业“IP热”中不难看出,在互联网思维浸染之下,影视业本身也正在发生变化。影视剧本的创作不再是一个单向的过程,而是出现了更多粉丝互动与大数据的反向影响,这是值得鼓励和欣慰的事情。我国影视业原创匮乏、创新乏力已是现实短板。“IP热”的出现,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原有的创作模式,但这种创新如果被逐利的投机资本所绑架,则有可能更加伤害本已脆弱的“原创创新”。过于热炒“IP”的一个后果是,原本水平较低的原创力量可能遭受重大打击。这对影视业而言无异于拔苗助长。毕竟,网络小说与青春文学是一种题材过于单一的产品,影视作品除了带给观众娱乐之外,还应该带来更理性的思考。这恐怕也是“IP热”的同时,我国影视业最该思考的问题。(江苏省连云港市司法局 吴学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