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说,当前,消费者维权诉讼呈现出6个新特点:
消费者维权案件数量增多。人民法院注重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虚假广告宣传的制裁力度,正确适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加大经营者违法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维权诉讼主要集中在大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广大农村仍是消费者维权的薄弱地带,“山寨食品”仍在泛滥,消费者维权意识亟待提高;
“职业打假”“知假买假”纠纷较为普遍。各级人民法院依照食品药品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认定个人打假者具有消费者身份,加大了消费者维权的力度;
网购纠纷明显上升。网络购物对促进消费增长作用凸显,但由于网购商品假货较多,严重影响质量安全,售后责任难落实;
消费者维权不足与过度维权并存,影响维权效果。有的消费者不熟悉法律,要求惩罚性赔偿不够;有的消费者诉求超过法律限度,如有的在合同纠纷中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消费者维权难依然存在。由于买卖双方之间商品信息不对称,维权成本高,违法成本低,商品质量检测费用高,鉴定难、举证难依然困扰着消费者诉讼。人民法院将顺应新形势,营造良好司法环境,让消费者更有尊严和力量。(记者 李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