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现在是:

image.png

记者媒体

网络版权保护仍存“软肋”记者媒体

时间:2015-06-11   出处:河北日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作者:  点击:
夏凯最近很郁闷,作为国内营销咨询和培训领域知名人士,他把自己的一门视频课程授权网易云课堂和优米网供网友免费观看,结果北京的一家公司却把这些视频拿到了“京东商城”等电商平台以每套156元的价格对外出售。


夏凯所遭遇的不仅是网络空间中自己的版权被侵犯了,而且在现实中他维权的过程也一波三折。6月3日受访时,夏凯讲起了他所遭遇的难题。


其一,今年3月初当他去法院立案时,负责立案的法官告诉他,两名被告都在北京,他应该到北京起诉——作为一名石家庄市民,夏凯正忙着创业,他感觉如果跑到北京去起诉,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太多了。正当他几乎要打退堂鼓之际,朋友帮他查找到了电子商务领域的维权可以在发现地起诉的依据,这才得以立案。


其二,5月下旬,法院再次联系夏凯,要求其进一步提供被告的地址,因为此前按两名被告注册地址下达的传票无人接收,法院不得已再次下发传票——此时距立案已经过去了两个多月,就因为地址问题,被告方尚未收到传票。


其三,也是夏凯最为担心的——2013年国务院修订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一些侵权者,可以依靠这样的法律条款而摆脱责任。


版权保护本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鲜见有明显的改善。于是,很多无视知识产权的做法在网络上一度风行。但是到了2015年的这个节点,网络版权保护已经具备了新的外在环境。


一方面,在“互联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背景下,版权产业呈现出大爆发的状态,网络版权,尤其是网络创作版权所创造的财富,让很多从业者认为到了与所有的盗版、侵权行为说“NO”的时候了,这种呼声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高。


另一方面,十八届四中全会也明确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


如此背景下,夏凯的维权诉讼凸显出了当前网络版权保护尚存的“软肋”。这种“软肋”,既体现为公民守法意识薄弱的状况还在很大范围内存在,也包含着现有法律法规的完善程度不够、体系不健全,以及司法环节对于网络版权保护重视不够、经验不足、能力不强等问题。


推进网络版权保护显然需要从“软肋”下手。


今年4月份,河北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3—2014年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其间,共审结著作权案件438件,同时发布审理的部分典型案例。


业界认为,应该多一些类似的发布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的普及,唤醒人们对于网络版权的尊重。


除却对于作为社会人群中最大多数的消费者的提醒之外,对于网络从业者来说,还需要有着格外的举措。


一位网络视频行业人士发出呼吁:“‘偷’(盗版)不应该成为商业模式。”这样的呼吁恰好从反面验证了“偷”已经成为一种网络业态。这显然是超越一般消费行为的侵权,因为其以盈利为目的。


据了解,我国正在研究传播立法,来加强对相关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在人大立法尚未有进一步消息之前,今年4月22日,国家版权局正式发布通知,对网络转载版权秩序进行规范。


夏凯不知道自己的官司会打多久,但他依然充满期望。


“朋友对我说,你这么耗费精力打官司,还不如集中精力干好自己的事呢!”夏凯说,自己的新公司开发的也是销售领域资源配置和能力提升方面的软件,如果不对侵权行为进行追究,而是默许其走下去,“那么将来这些基于互联网的软件产品会不会也遭遇类似问题?”


夏凯希望以自己的努力,推动类似问题的法律性解决。(董立龙)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