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江海区法院获得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自2012年9月1日起,有权受理本辖区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其所属中级法院辖区的第一审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近年来,该院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司法能力,努力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截至今年5月,该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59件,其中商标权纠纷46件,著作权纠纷107件,总标的额312.42万元。
在“精细化管理、精品案审判”工作思路的指引下,该院成功审理了一批具有较大影响的疑难复杂案件。如广东某电器公司诉蒋某商标权纠纷案等。这些典型案例对于明晰法律标准,划定行为界限,规范行业发展、引领社会风尚均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同时,在审理过程中,该院坚持知识产权案件“全程、全员、全面”调解原则,分析知识产权案件的特点,把握案件的审判规律,从保护知识产权成果的推广和运用的角度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务求把违反侵权关系变成互利合作关系,让智力创新成果得到进一步利用。据了解,该院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结案率达100%。在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调撤率为52.87%,初步形成了以“高调解率、高履行率、高息诉率、高满意率”为特点的工作格局。
如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诉江海区32家网吧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诉10余家KTV著作权权属纠纷等系列案件的成功调解,促使当事人搁置争议,达成一系列商业合作协议,实现了互利共赢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