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案预防: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2014年,射阳县大米协会因多家米长未经授权销售带有“射阳大米”注册商标的大米,向大丰法院起诉维权。
相关案件在大丰当地引起极大关注。大丰本地有众多小型米厂,这些米厂多数没有自己的品牌与商标,主要靠购买印有他人商标的外包装袋制米售米,知识产权法律意识相当淡薄。
如何使审判工作实现风向标和警示牌作用,该院民二庭法官想到一个一举两得、事半功倍的办法,那就是邀请米厂经营者参与旁听庭审,让他们直观感知同行业中存在的知识产权侵权普遍现状,了解在生产经营中哪些“习以为常”的做法是侵权行为,发现他人侵权后应当如何维权等,旨在通过类案预防,引导企业健康发展。
“以前真没意识到商标侵权的问题,听了今天的庭审,真的学到了不少经验教训,回去立马整改。”一家米厂负责人在旁听了“射阳大米”商标侵权案件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据了解,旁听庭审后,部分米厂经营者立即销毁侵害商标权外包装袋数万只,并对他人侵犯其已产生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标识的行为采取了积极维权措施。
专业审判:磨砺知产精品案件
“我们市场监督管理局之前在此类商标侵权行政处罚中,会综合考虑商标影响力、经营状况、销售数额以及商户的主观认错情况,这个案件我认为赔偿数额定在5000元左右为宜。”这是大丰法院聘请的专业型人民陪审员在对案件审理发表的合议意见。
2014年,该院在重新选任人民陪审员时,考虑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专业性需要,分别从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网络公司、摄影协会等单位选任人民陪审员16人,组成专业人民陪审员及技术人员库,以高效应对知识产权案例审理中涉及到的专业技术问题。据了解,去年以来,该院邀请专业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18次,专业技术人员出庭2次,人民陪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案件调解率达100%,赔偿到位率100%。
同时,针对知识产权审理工作现状,该院及时制定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见(试行)》,构建确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方向和基调;建立知识产权专门合议庭制度,打造专业型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增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效果;掌握统一裁判标准,结合辖区经济发展水平,做到既有统一的价值衡量标准又能够结合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全力推进裁判尺度的统一。
一系列制度的建立,使得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效果显著,自获得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管辖权以来,该院共审理知识权案件80余件,调解率达73.5%,一审息诉服判率达100%。
职能延伸:“走出去”的发展谋划
日前,大丰法院在该市某大型药企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针对企业特点提供个性化司法服务,对症下药,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据了解,通过建立联系点制度,该院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根据行业的不同需求实实在在解决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应用、管理方面的问题。同时,定期组织辖区企业及企业涉密人员开展知识产权法制讲座,以发放典型案例、举办座谈会等形式,强化辖区内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据该院民二庭负责人介绍,“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联系点”将在更多创新型企业进行设立,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此外,该院还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构建“五调合一”机制深入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积极构建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各行政管理部门建立诉调对接办公室,协调处理知识产权纠纷,将知识产权保护关卡前移,从源头上减少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激发地方知识产权保护合力。(陈菁华 许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