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英国《金融时报》网站4月29日报道,新法规的初衷在于,降低行使商标权的难度,并在侵犯知识产权问题上提供更大透明度和更有力的问责。
报道说,随着最近中国电商销售飞涨的速度超过美国,很容易理解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西方企业想搭上中国市场的顺风车。然而,一些企业依然发现很难在中国保护自己的品牌。
报道称,理论上,如今中国的商标保护应该更简单明了,但在这方面仍存在许多企业或许没有意识到的巨大“陷阱”。
在国际上注册商标时,多数企业都会利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的国际商标体系申请在中国受保护。这理应为它们提供与在中国注册商标相同的权利和保护。但是,如果手中没有一份中文的商标注册证,这些企业很可能会发现很难行使自己的权利。
西方企业还需要注意一些别的陷阱。例如,如果企业使用了注册商标标志,却没有在中国为该品牌名称注册有效的商标,可能会招致相当于该企业年营业额20%的罚款。
大多数企业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受到中国政府严格监管的违法行为。另外,一些企业发现自己的产品在中国被伪造并被注册,但它们却无法阻止这些侵权行为,因为它们没有中国版商标。
最近一个应用该规定的例子是,法国红酒公司卡思黛乐因商标侵权行为而被处以500万美元罚款。卡思黛乐此前一直使用中文译名“卡斯特”在华销售,但没能搞到中国版商标。
这给上海一家红酒公司的所有人创造了可乘之机,这个人知道该产品的知名度,并注册了这一商标。当发现上海班提酒业公司及其所有人李道之一直在使用“卡斯特”的名字销售红酒后,卡思黛乐试图让有关部门撤销李道之的商标,但未能成功,卡思黛乐反而因商标侵权被处以罚款。
冒牌商品可对正品的销量及品牌形象造成不利影响。为防止这种情况,西方企业需要确保搞到它们打算在中国用于营销的商标。
由于企业希望打入蓬勃发展的中国市场,过去一年里,在华商标注册数量显著增加。但企业对中国商标法规的认识仍不完善。如果西方企业希望在中国销售其产品,它们需要意识到可能存在的陷阱,并在付诸行动前寻求意见。
报道说,在执法方面,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有很多官员会以相对便宜的费用代表西方企业行使其知识产权,但选择拥有适当企业代理经验的正确人选可能并非易事,或许需要实地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