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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信息

上海自贸区法庭受理范围调整为“1+2+x”模式审判信息

时间:2015-04-30   出处:新闻晨报  作者:  点击:
 随着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浦东新区法院昨天宣布,自贸区法庭受案范围也相应调整。调整后,自贸区法庭(自贸区知识产权法庭)将受理、审理由浦东法院管辖的两大类案件:一是与上海自贸试验区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等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二是与浦东新区开放型经济相关联的民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这就是‘1+2+x’模式。”浦东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林晓镍表示。所谓“1”,即海关特殊监管区案件地域管辖,指自贸区法庭按地域管辖审理与自贸试验区扩区前原有的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相关联的投资、贸易、金融等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

 

所谓“2”,即涉外涉外企案件集中审理和与开放型经济相关案件集中审理。涉外涉外企案件集中审理,是指自贸区法庭集中审理浦东法院管辖的扩区后自贸试验区新增的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等3个扩展区域以及浦东新区其他区域相关联的涉外、涉港澳台、涉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贸易、金融等商事案件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与开放型经济相关案件集中审理,是指自贸区法庭集中审理与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与浦东新区开放型经济相关联的其他民事、商事案件。

 

所谓“x”,是根据区域发展动态调整管辖,指根据自贸试验区发展运行、制度创新辐射以及浦东新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实际情况,适时对受案范围作相应调整。(记者 李东华 通讯员 王治国)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知产法网)主编


蒋志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曾在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学院、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任高级访问学者,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主编、国家社科基金评审委员会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行诉讼监督案件专家委员会委员,2014年、2015年受美国约翰马歇尔法学院、中国驻加拿大使馆和加方科技部邀请参加知识产权法律和创新论坛并演讲,2013年12月获得中国版权事业卓越成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