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北京市高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2014年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正式公布《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综艺节目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并现场发布2014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十大创新性案例。
2014年,北京市三级法院知识产权案件仍保持较高的增长势头,全年共新收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232件,同比增长15.99%;审结10930件(含上年旧存),同比增长15.51%。首都法院切实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审理微软公司理微软公司诉北京合众思壮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王老吉诉加多宝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平等保护中外知识产权人合法权益,有效发挥了司法保护在激励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北京法院认真落实司法改革的工作部署,作为合议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的北京市高院知识产权庭,于2014年8月组建了两个改革试点合议庭。每个合议庭由一名审判长、两名合议庭法官、三名法官助理和三名书记员组成。经过近半年的试点,两个合议庭运行顺畅,审结案件400余件,充分落实了审判长为主导的合议庭整体负责制,明确了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职责以及院、庭长的管理监督权;在全市首次安排法官助理在法庭落座列席庭审,在全国首次为法官助理在裁判文书中署名,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普遍认可。
近年来,围绕综艺节目所产生的法律纠纷逐步增加,法律关系日趋复杂,为适应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常态,加强对综艺节目的知识产权保护,统一司法尺度,促进我国电视产业甚至整个文化产业发展,北京高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对此类案件中集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制定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综艺节目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解答》共十一个条款,确立了综艺节目性质认定的方法,并对综艺节目权利的行使作出了清晰的界定。同时,《解答》进一步规范了综艺节目网络侵权案件酌定赔偿中的自由裁量权,也对综艺节目模式作出了界定。
北京高院还同时发布了2014年度北京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及十大创新性案例,钱钟书书信著作权及隐私权侵权案、“稻香村”商标异议复审行政案、“城隍”商标争议行政案、“58同城”不正当竞争案等入选。此次评选的“十大案例”和“十大创新性案例”,既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力,也兼顾了不同的案件类型,并突出体现加强保护的司法导向,对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和科技创新,推进首都知识经济发展,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具有重要意义。(作者:程颖 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