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由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于2004年创办,曾于2008、2009连续两年获得“全国高校百佳网站——十佳学术类网站”的荣誉称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网的学术氛围深厚,网站信息资料广泛,内容更新及时,紧跟时代脉搏,注重与用户的互动,是知识产权专业研究者、实务工作者、学生必备的网站之一。“2014年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热点评析”是继“2011-2013年知识产权法学研究趋势分析”后,以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创新网”认定的16种法学类重点核心期刊(CLSCI)上发表的知识产权法学成果为根据推出的第二期年终热点评析。
依据中国法学创新网界定的CLSCI(16种主要期刊)论文数据显示,2014年度知识产权法学论文共63篇,而2011—2013年在CLSCI上发表的知识产权法学论文总量仅分别为52篇、55篇、42篇。从数据上分析,2014年知识产权法学研究较以往更加活跃。在63篇的知识产权法学论文中,基础理论16篇,著作权理论25篇,商标权理论9篇,专利权理论13篇,其他理论0篇。2014年度知识产权的研究重点和热点主要集中在著作权和基础理论两大领域,分别占论文发表总数的39.7%和25.4%,而其他理论无一篇文章在CLSCI核心期刊上发表,该领域的研究并没有引起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的足够重视。
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热点评析
(一)数据分析
2014年,16种CLSCI法学期刊共发表知识产权法论文63篇,其中,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部分论文共有16篇,约占知识产权法学论文发表总量的25.4%,仅次于著作权法。2011-2013年,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部分论文分别为19篇、13篇、13篇,分别占当年知识产权法学论文发表总量的36.5%、24%和31%。从近几年数据来看,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部分平均占比为30%,是知识产权法学研究的重点领域,2014年稍有下降,但作为知识产权法学的基础仍占据较高的比例。
(二)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热点及评述
附表:2014年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CLSCI论文盘点表
文章题目
|
作者
|
作者单位
|
期刊
|
知识产权法的体制创新本质与体制创新目标
|
吴汉东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法学研究》2014年第3期
|
知识产权理论的体系化与中国化问题研究
|
吴汉东
|
《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6期
|
|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过错责任推定与赔偿数额认定——以举证责任规则为视角
|
吴汉东
|
《法学评论》2014年第5期
|
|
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措施
|
曹新明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法制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5期
|
知识产权法院制度设计的本土化思维
|
张广良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法学家》2014年第6期
|
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变革
|
马一德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现代法学》2014年第3期
|
知识产权全球化:现代转向与法理反思
|
余盛峰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政法论坛》2014年第6期
|
知识产权确权模式选择理论
|
崔国斌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中外法学》2014年第2期
|
知识产权客体新论
|
何敏
|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中国法学》2014年第6期
|
知识产权“利润剥夺”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研究
|
胡晶晶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法律科学》2014年第6期
|
论知识产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
|
唐力
谷佳杰
|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
《法学评论》2014年第2期
|
论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引进及实施
|
罗莉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法学》2014年第4期
|
我国网络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检视与未来建构
|
于志强
|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
《中国法学》2014年第3期
|
论中国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
|
何炼红
|
中南大学法学院
|
《法律科学》2014年第1期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保护的构想
|
杜颖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法学》2014年第1期
|
论我国知识产权融资许可制度之构建——以美国UCITA法的融资许可为借鉴
|
杨千雨
|
重庆大学法学院
|
《法律科学》2014年第3期
|
从以上数据,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到,知识产权保护与权利体系发展问题是2014年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的重中之重,分别占到了总量的56.25%和25%。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由于其客体具有与有形物不同的存在、利用和处分形态,传统的财产权保护制度不能完全适用,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一直是学界研究和讨论的重点。2014年知识产权权利保护方面的研究涉及到民事、刑事与行政三方面的救济,救济途径不可谓不全面,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多层次、多角度保护。值得一提的是,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分别设立。结合这一背景,关于知识产权法院建立与具体制度设计的讨论有所增加。此外,延续近几年的趋势,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态势问题仍然是本年度知识产权研究的重点。
总的看来,2014年知识产权基础理论部分的研究具有以下特点:
1、全方位、多层次,知识产权救济制度研究不断深入
知识产权的产生以作品、发明创造等的公开为条件,在使知识产权主体获得专有性权利的同时,也为侵权使用提供了便利。因此,知识产权的侵权与救济一直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核心内容。在2014年,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发表论文数量占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总发表量的一半以上,而其中有关知识产权救济的则高达6篇。从内容上看,涉及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请求权基础研究、归责原则认定、赔偿数额确定、惩罚性赔偿的引入、刑事制裁与行政调解,研究全面而有深度。
知识产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无疑是一个在理论研究与实践操作中都十分重要的问题。而举证责任的分配,在过错推定责任的归责方法与损害赔偿数额的证据规则两个方面均发挥作用。吴汉东教授抓住这一特点,在《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过错责任推定与赔偿数额认定——以举证责任规则为视角》一文详细论述了举证责任倒置作为一种补充规则对于保障被害人的意义,探讨了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责任要件与数额标准,可谓视角独特。唐力与谷佳杰合著的《论知识产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则借助位阶理论将实体法与诉讼法连结起来,以适用要件进行规制,以具体效果予以完善,探索出了一条确定损害赔偿数额的新路径。我国当前损害赔偿以填平损害为依归,然其无法充分补偿权利人和威慑侵权人,罗莉副教授在《论惩罚性赔偿在知识产权法中的引进及实施》一文中指出在我国知识产权法中引入惩罚性赔偿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结合新《商标法》惩罚性赔偿的引入对其具体适用条件进行了分析,对惩罚性赔偿方式作为补充方式引入知识产权法提供了有益启示。知识产权诉讼中,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有三种方法:侵权所得利益、被侵权所受损失,以及前两种方法均无法确定时采用的法定赔偿。胡晶晶撰文《知识产权“利润剥夺”损害赔偿请求权基础研究》,大胆指出“利润剥夺”作为损害赔偿的一种方式缺乏合理的理论基础,并通过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等不同路径比较分析,得出应将其并入法定赔偿的结论。
此外,何炼红与于志强分别探析了知识产权纠纷的行政救济与刑事救济途径。何炼红从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对我国当前行政调解实施中的行政执法色彩加以调整;于志强则对网络与知识经济双重时代背景下的知识产权犯罪制裁体系进行了审视与完善。
2、现代化、本土化,知识产权法院摸索中前行
回顾2014年我国知识产权领域大事,首当其冲的当属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知识产权法院的成立,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了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围绕着这一背景,曹新明与张广良两位教授分别撰文对知识产权法院的建立建言献策。
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不仅关乎知识产权保护及其司法审判实践,而且直接或者间接地关乎我国民主、法治和国家治理现代化能否顺利发展。曹新明教授在《建立知识产权法院:法治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措施》一文中回答了“中国为什要建立知识产权法院”、“建立几个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如何分布”等六个问题,为知识产权学者、实务工作者答疑解惑。张广良教授则撰文《知识产权法院制度设计的本土化思维》对知识产权法院的制度设计进行了本土化构想。根据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情,不仅对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予以定位,还从法院层级、管辖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本土化的顶层制度设计,对知识产权法院的运行有指导性意义。
3、全球化、中国化,知识产权制度发展备受关注
延续2011-2013年的趋势,知识产权制度的未来发展问题仍然是本年度知识产权基础理论研究的热点。我们欣喜的看到,吴汉东、马一德等知识产权名家教授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发表真知灼见,青年学者余盛峰也以饱满的热情投入知识产权发展研究。
知识产权作为“舶来品”,如何从单纯借鉴和移植走向自立与创新?吴汉东教授在《知识产权理论的体系化与中国化问题研究》中对这一问题做了回答。他指出,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体系的建立应从整体化、本土化和科学化的要求出发,以社会主义法治观和发展观为理论基石,总结中国经验、推出理论成果,进而实现知识产权理论的体系化和中国化。余盛峰则从法理学的角度,在《知识产权全球化:现代转向与法理反思》一文中对全球化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发展脉络进行梳理,认为在知识产权全球化背景下,中国亟需在法律规则主导权层面提升“软实力”。创新是知识产权法的历史过程与时代使命,知识产权法基于制度创新需求而生并在促进知识创新方面发挥重大作用。吴汉东教授深谙这一道理,在《知识产权法的体制创新本质与体制创新目标》一文中从近代英国、现代美国和当代韩国发展实例出发,借鉴其创新发展路径与知识产权政策经验,提出建设我国创新型国家的首要任务。马一德教授则主张创新驱动引领知识产权制度变革,其《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出要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下谋求知识产权制度的主动变革,为中国经济的又一次腾飞提供具有创新精神的制度保障与法律保障。
三、著作权理论研究热点评析
(一)数据分析
2014年16种CLSCI期刊著作权法领域共发表论文25篇,总数量为知识产权法学各领域之首,约占今年全部知识产权法学论文总量(63篇)的40%。从近几年的数据来看,著作权法学在CLSCI法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数目占知识产权法学论文总发表数目的比例一直较为稳定,维持在40%左右。与其他知识产权法学学科相比,著作权法学向来是知识产权领域研究的重点,在权威刊物上论文的数目和比例也一直较高,2014年亦是如此。
(二)著作权法研究热点及评述
附表:2014年著作权研究CLSCI论文盘点表
文章题目
|
作者
|
作者单位
|
期刊
|
论我国版权争议调解机制的基本模式及其治理路径
|
陈立风
|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
《现代法学》第1期
|
西方文学艺术史上作者的著作权意识自觉
|
李宗辉
|
河海大学法学院
|
《现代法学》第3期
|
论作者权体系的崩溃与重建—以法律现代化为视角
|
孙新强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
|
《清华法学》第2期
|
雇佣关系与法人作品构成要件
|
蒋 舸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法律科学》第5期
|
著作权中不受保护的“时事新闻”
|
卢海君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政法论坛》第6期
|
标准的规范性与规范效力—基于标准著作权保护问题的视角
|
柳经纬
|
中国政法大学
|
《法学》第8期
|
创意的版权保护
|
张志伟
|
华南师范大学法律系
|
《法律科学》第4期
|
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及其版权保护
|
梁志文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法学》第6期
|
论建筑作品的表现形式
|
王迁
|
华东政法大学
|
《法商研究》第6期
|
数字作品转售行为的著作权法规制——兼论数字发行权有限用尽原则的确立
|
何炼红
邓欣欣
|
中南大学法学院;中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
|
《法商研究》第5期
|
我国音乐版权证券化的法律困境及其破解之道—基于美国经验的启示
|
阳东辉
|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
《法商研究》第1期
|
实用艺术作品可版权性的理论逻辑
|
吕炳斌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比较法研究》第3期
|
论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转播”——兼评近期案例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
|
王迁
|
华东政法大学
|
《法学家》第5期
|
“异体复制”的定性与复制权规定的完善——以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契机
|
焦和平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法律科学》第4期
|
论追续权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中心
|
李雨峰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
《法律科学》第1期
|
大规模数字化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创新
|
熊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法商研究》第2期
|
美国音乐版权制度转型经验的梳解与借鉴
|
熊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环球法律评论》第3期
|
音乐著作权许可模式的转型路径选择
|
熊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法学家》第1期
|
Web 2.0时代的著作权法: 问题、争议与应对
|
熊琦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政法论坛》第4期
|
信息时代侵权作品传播行为的定罪处罚标准
|
丁志强
|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
《政法论坛》第1期
|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认定新诠——兼驳网络服务提供者“应知”论
|
徐伟
|
宁波大学法学院
|
《法律科学》第2期
|
加框链接的著作权法规制
|
崔国斌
|
清华大学法学院
|
《政治与法律》第5期
|
避风港中的通知与反通知规则 ——中美比较研究
|
熊文聪
|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
《比较法研究》第4期
|
非法发行链上的侵权所得赔偿
|
李承亮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法学研究》第1期
|
论提供规避技术措施手段的法律性质
|
王迁
|
华东政法大学
|
《法学》第10期
|
从2014年著作权研究CLSCI论文研究方向盘点的相关数据比例来看,著作权客体和网络著作权问题无疑是一年中著作权领域的研究热点。随着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新的可版权性客体也日渐增多,原有的著作权法客体保护范围并不足以涵盖,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法律适用上的困难,也引起了众多学者的关注和讨论。另一方面,新技术的发展在便利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同时,也对著作权制度产生较大的冲击。而随着由用户生成内容的互联网Web2.0时代的到来,更是拉大了现实生活与著作权设计之间的差距,加剧了著作权许可效率与传播效率的矛盾,使互联网产业与版权产业在制度选择上无法达成统一的意见。下面笔者将对2014年著作权法学领域的研究热点进行分析评述。
1、著作权客体的范围存有争议,研究对象更加全面具体
关于著作权客体的发表论文数量约占著作权法学领域总发表论文数量的三分之一,由此可见,学者们对著作权客体相关问题的学术热情很高,研究较为深入。其中包括对如“时事新闻”、“标准”、“创意”等一直以来为学界所争议的客体的可版权性探讨,对“摄影作品”、“建筑作品”等特殊的著作权客体的具体特性的论述,以及对我国此次著作权法修改送审稿中新增加规定的著作权客体——“实用艺术作品”可版权性的理论逻辑分析等。
由于立法上的局限性,我国现行著作权法中关于著作权客体范围的规定存有不少地局限之处。学者们对特殊的可版权性客体的具体特性进行深入剖析,介绍国际公约的规定与国外相关进步的立法状况、司法实践,将为我国司法实践活动可能会产生的疑难问题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2、网络著作权问题仍然备受关注,研究视角不断拓展
网络技术给著作权既有制度带来颠覆性的冲击,对现有的著作权法律关系产生影响,如何根据新的作品创作与传播模式调整现有的著作权制度设计备受学者们的关注。
熊琦副教授的《Web 2.0时代的著作权法: 问题、争议与应对》针对Web 2.0对既有著作权关系造成的影响,根据Web 2.0时代作品创作与传播模式的特点提出调整现有著作权制度的设计。崔国斌副教授的《加框连接的著作权法规制》指出加框链接与普通链接有着本质的区别,开创性地提出采用“实质呈现”标准改造信息网络传播权,使之涵盖加框链接所引发的作品传播行为,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与被链网站的非版权利益。其他学者则主要对网络环境下侵犯著作权规则的适用与定罪处罚标准进行深入具体性的研究,形成了突出的研究成果。
3、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工作为学术界持续关注,著作权内容引热议
我国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改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此次修改工作立足全局,对现存问题作出主动回应。其中,现行著作权法中规定不明、理论界与实务界一直存有分歧的著作权内容问题,如“异体复制”是否属于“复制”、“转播”所涵盖的传播手段的界定、“追续权”是否应当被引入等,引发了学者们的持续热议。
李雨峰教授的《论追续权制度在我国的构建——以《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中心》对追续权的历史演变、制度功能和追续权制度的法律构造进行详尽的论述,明确我国引入追续权的必要性并针对此次修改草案中追续权的笼统规定提出可借鉴的运行机制。王迁教授与焦和平博士后则分别对“转播”、“异体复制”的法律定位问题,运用法律解释的方法论证了“转播权”应当能够控制以任何技术手段实施的转播;“异体复制”属于复制权的控制对象,应当将其纳入复制权的控制范围。众学者密切关注立法动态,针对修法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为著作权立法工作提供了充足的理论参考。
4、中青年学者紧跟时代步伐,推陈出新,成就突出
纵观2014年著作权法学学科发表论文的学者,最为突出的无疑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熊琦副教授和华东政法大学的王迁教授。熊琦副教授作为青年学者的杰出代表,近几年在法学核心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数量一直居于首位,2014年更是发表了4篇之多,其中三篇均与著作权许可问题有关,可见其深厚的学术研究能力、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严谨务实的学术研究态度。他提出,大规模数字化使得获取和使用作品(此处针对论文盘点中作者所研究之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的方式发生根本变化,传统版权产业的许可效率与互联网产业的传播效率产生难以调和的矛盾,我国必须创新现有的著作权制度,而客观、有效地分析美国的音乐版权制度的发展,也将为我国独立应对Web2.0时代音乐版权所面临的新问题提供一定借鉴。
王迁教授谙熟国内、国外的立法状况与国际公约的具体规定,其文章以具体的案例为切入点,对著作权客体“建筑作品”具体表现形式的区分、著作权内容中“转播”在法律中的定位、网络时代下提供技术规避措施手段的法律性质等问题,都进行了深入研究。
众多学者紧跟时代潮流,立足国情,统筹国际视野,积极回应当前的修法热点问题,为修法提供自己的真知灼见,无论是对司法界还是理论的学习研究者,都具有很强的参考意义。
四、商标权理论研究热点评析
(一)数据分析
2014年有关知识产权法学商标权研究发表在CLSCI期刊上的论文共有9篇,占当年CLSCI期刊上知识产权法学论文总量的14%,发表总量在知识产权法学各研究领域居于末位。但我们仍应注意到可喜之势,较之2011年的6篇,2012年4篇以及2013年的4篇,2014年商标权法论文总量增幅较大,学术研究也趋于深入。新《商标法》正式实施后,学者对商标权法的研究热情有所提升,就研究成果而言,2014年即有3篇论文聚焦于新《商标法》。在众多学者中,王太平教授产量颇丰,在《法学研究》和《法学》上均发表一篇文章,其余各个作者没有一人发表两篇或多篇的现象。
(二)商标权法研究热点及评述
从2014年有关商标权研究论文发表的数量可以看出,修订后的《商标法》成为2014年商标权研究热点。学者们广泛涉猎商标侵权、商标注册、商标先使用权、立体商标、商标权正当性、驰名商标、假冒注册商标罪、商标虚假宣传等问题,研究呈现出百花齐放之势。
附表:2014年商标权研究CLSCI论文盘点表
文章题目
|
作者
|
作者单位
|
期刊
|
《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之关系》
|
王太平
|
湘潭大学
知识产权学院
|
《法学研究》
第6期
|
《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改造——兼论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
|
李雨峰
曹世海
|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现代法学》
第3期
|
《商标注册所依赖的商标使用研究——从TRIPS第15条第3款谈起》
|
赵建蕊
|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
|
《比较法研究》
|
《商标先使用权解读——<商标法>第59条第3款的理解与适用》
|
杜颖
|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
《中外法学》
第5期
|
论立体商标的显著性认定
|
冯术杰
|
清华大学
法学院
|
《法学》第6期
|
《商标权正当性自然法维度的解读——兼对中国<商标法>传统理论的澄清与反思》
|
黄汇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
|
《政法论坛》
第5期
|
《论驰名商标认定的公众范围标准》
|
王太平
|
湘潭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法学》第10期
|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司法疑难与理论解答》
|
涂龙科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生
|
《政治与法律》第10期
|
《虚假宣传构成欺诈之认定》
|
马一德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
《法律科学》
第6期
|
2014年,关于商标权研究发表在16种CLSCI期刊的论文虽只有9篇,且研究焦点并不突出,但通过数据我们仍然可以找出一些研究的特点和规律,以供学界参考:
1、新《商标法》备受关注
2014年5月1日,第三次修订后的《商标法》正式实施,此次修法立足于中国发展大局,一改前两次修法的“被动”,本着国际视野,中国立场,为我国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提供制度支撑与保障作用。新《商标法》引起学者的广泛关注,2014年关于新《商标法》研究的论文即有3篇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体现了学者很强的问题意识。
王太平教授在《商标侵权的判断标准: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之关系》一文中再次论述了商标侵权的判定标准这个经典问题,然其研究重心则在厘清相似性与混淆可能性的关系,阐明修订后的《商标法》第57条第2项所确立的商标侵权的断标准以相似性为基础和前提,以混淆可能性为限定条件。李雨峰与曹世海合著文章《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的改造——兼论我国<商标法>的第三次修改》则聚焦于商标权注册取得制度,商标法上的注册制度与商标观念的变迁关系密切,文章指出,注册取得商标权容易导致抢注及囤积商标,破坏诚信经营;并提出我国《商标法》应当在规范商标使用的前提下,对商标注册的效力、先用权及商标共存制度等进行完善。杜颖教授从条文出发,撰《商标先使用权解读——<商标法>第59条第3款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从定位、条文结构、效力及与其他条文的关系,并借鉴日本、英国、德国等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深入分析了新《商标法》第59条第3款关于先使用人继续使用商标不侵权的规定,对我们理解法律条文以及条文在司法实践中应当如何适用提供了有益启示。
2、疑难问题引发“攻坚”
作为一门与市场经济关系密切的法律,在商标法领域还有诸多疑难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学者们对一些疑难颇具争议的问题不断深入研究,提出自己独到的见解。在国际上,注册和使用是两种取得商标权的方式,各国立法不尽相同,我国采取注册取得商标权的模式,然“商标使用”这一概念在我国商标法律制度中同样处于核心位置。赵建蕊教授独辟蹊径,以TRIPS第15条第3款为视角对商标注册所依赖的商标使用进行研究,阐明该条款的价值,并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美国如何将判例纳入成文法规中,为我国完善立法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驰名商标的认定与保护属知识产权界的一大难题,对于如何认定驰名商标,王太平教授以认定时采取的“公众范围”标准为论点,指出由于不同的保护动因下驰名商标受到的保护程度不同,因此不同的保护动因下驰名商标的认定应采用不同的公众范围标准,而不能一概而论。冯术杰博士则注意到“如何认定立体商标的显著性”,他论述了对我国2010年以来的法院判例正在尝试依据两个理由一概否定此类标识的固有显著性所存在的逻辑缺陷和认识错误,在分析美国和欧盟的做法的基础上,主张我国应当借鉴欧盟的立体商标审查规则。
此外,黄汇教授从自然法维度来解读商标权的正当性,对于澄清我国商标法中许多重大的认识误区具有重要意义;涂龙科则敢于跨学科研究,对《刑法》中规定的假冒注册商标罪还存在的司法及理论上的问题进行研究;马一德教授就如何认定虚假宣传构成欺诈提出了自己的真知灼见。
从CLSCI论文数量来看,有关商标权法的研究并未体现出其作为知识产权法的三大法之一的重要地位,学界对商标权法的研究热情虽然有所提升,但是对商标权法的关注度仍然不够。我们期待商标权法学术研究蓬勃发展。
五、专利权理论研究热点评析
(一)数据分析
2014年度专利权研究CLSCI论文共有13篇,占知识产权法学CLSCI论文总数的20.6%,在知识产权三大法中排第二位。与2011-2013年份论文数量5、9、4篇相比明显增多,所占比例增幅72%(2011-2013比例为12%),2014年度专利权研究论文数量甚至等于2012和2013年专利法学论文的总和。研究涉及面也较广泛,包括专利权的取得、许可、限制、无效、保护多个方面。可见,2014年度专利法学研究比前三年更加充分,专利法逐步得到研究学者的重视。
附表:2014年专利权研究CLSCI论文盘点表
文章题目
|
作者
|
作者单位
|
期刊
|
研究工具的可专利性探析——以美国法例为借镜
|
周围
|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法研究所
|
《法学评论》第6期
|
我国外观设计保护创造性要求之检讨与重设
|
张爱国
|
西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
|
《法商研究》第3期
|
专利法的“绿化”:风险预防原则的缘起、确立和适用
|
王子灿
|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
|
《法学评论》第4期
|
专利许可中价格限制的反垄断法分析
|
宁立志
于连超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法律科学》第5期
|
专利许可中差异化许可价格的反垄断法分析
|
宁立志
周围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法商研究》第4期
|
先用权之学理展开与制度完善
|
宁立志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法学评论》第5期
|
美国专利再审查制度评析
|
张鹏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比较法研究》第6期
|
我国专利无效判断上“双轨制构造”的弊端及其克服——以专利侵权诉讼中无效抗辩制度的继受为中心
|
张鹏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政治与法律》第12期
|
专利质量的司法控制
|
梁志文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法学家》第3期
|
非法实施专利行为入罪论
|
黄玉烨
戈光应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
|
《法商研究》第5期
|
我国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构建
|
唐珺
|
广东金融学院
|
《政治与法律》第9期
|
美国《创新法案》评析
|
易继明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环球法律评论》第4期
|
遏制专利蟑螂——评美国专利新政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
易继明
|
北京大学法学院
|
《法律科学》第2期
|
美国自由贸易协定中药品TRIPS-Plus保护
|
梁志文
|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
《比较法研究》第1期
|
(二)专利法学研究热点及评述
2014年专利权研究CLSCI论文13篇,通过数据分析和规律总结,可以得出以下研究热点:
1、专利权的保护研究备受关注
专利本身蕴含着巨大的利益,专利法作为调整因发明创造的开发、实施及其保护等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专利权的保护一直是专利法的核心问题之一。2014年专利权的保护研究CLSCI论文共4篇,在当年专利权研究CLSCI论文中居于首位,有以下三个研究关注点:(1)非法实施专利行为纳入刑法范畴。黄玉烨、戈光应在《非法实施专利行为入罪论》一文从犯罪基本理论、刑法规范体系和成例、知识财产保护趋势和公共政策的价值选择分析非法实施专利行为入罪的制度合理性和现实需求。(2)构建专利惩罚性赔偿制度。唐珺《我国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制度构建》文中指出专利侵权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的正当性,注重归责原则及其衡量标准、惩罚性赔偿的倍数上限、具体案件中赔偿金额确定规则的具体制度设计。(3)遏制滥用专利诉权行为。易继明的《遏制专利蟑螂——评美国专利新政及其对中国的启示》和《美国<创新法案>评析》分别从美国为遏制专利蟑螂而推行的专利新政和《创新法案》为契机进行分析和评价其政策背景和内容,并结合中国国情认为中国政府和企业应当积极应对。
现代法治精神在于对权利的合理确认和对权力的充分保障,专利的保护是专利法最重要的内容之一。在国内,《专利法》第四次修改中立法者拟增设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引起广泛讨论,于域外,美国《创新法案》等遏制滥用诉权的专利蟑螂行为的政策也是学者关注的焦点。因此,专利侵权和权利滥用成为专利法学领域的热点。
2、专利权的取得研究视角多元化
专利权的取得包括专利的申请、审查和批准过程,2014年专利权的保护研究CLSCI论文共3篇,在经典问题上推陈出新,以新颖的角度分析专利权取得的基本问题。(1)专利权的客体。周围的《研究工具的可专利性探析——以美国法例为借镜》一文以美国专利法为例分析研究工具的可专利性,以期对我国专利法应对研究工具可专利性问题时及时应对,为我国生物制药产业的发展提供相应的制度支持和政策导向。(2)创造性要求。张爱国《我国外观设计保护创造性要求之检讨与重设》从《专利法》23条第2款外观设计的授权条件为切入点,反思专利法对外观设计适用创造性要求,并提出修改建议。(3)专利权的审查。王子灿在《专利法的“绿化”:风险预防原则的缘起、确立和适用》一文中主张在专利法中引入环境法中的风险预防原则,建立专利审查风险评估制度,有效控制科学技术潜在风险的发生。
专利权的取得涵盖经典研究关注点较多,从2014年此类研究方向看,研究虽着眼点不同但研究视角新颖多元,推陈出新。
3、专利权的效力研究集中于再审查制度
2014年专利权的效力研究CLSCI论文共3篇,其研究的热点聚焦于专利授权后的再审查制度。张鹏的《美国专利再审查制度评析》梳理美国法上专利权无效判断制度,分析其加强行政机关专利权无效判断再审查趋势,认为我国应增加类似美国授权后复审程序等多种程序类型,张鹏在另一文《我国专利无效判断上“双轨制构造”的弊端及其克服——以专利侵权诉讼中无效抗辩制度的继受为中心》中则通过分析专利无效判断上“双轨制构造”的弊端,分析导入侵权诉讼无效抗辩的限缩性适用的可行性。梁志文在《专利质量的司法控制》一文指出在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急剧增长而专利质量备受质疑时,分析扩大法院审查专利效力的中国版伯克·莱姆利方案的制度依据,使其融入中国专利法实践,以控制专利质量。
我国专利再审查制度中专利无效判断实行双轨制,请求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请求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法院不能代替行政机关自行审查专利。2008年《专利法》专利法修改过程中,对于扩大法院审查专利效力、导入无效抗辩曾发生激烈争论,但由于考虑到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上诉法院短期内难以实现,而2014年时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上海、广州建立,因此便成为专利法学的研究热点问题。
4、研究分析注重学科交叉
2014年专利权研究CLSCI论文中学科交叉文章共5篇,其中《专利法的“绿化”:风险预防原则的缘起、确立和适用》风险预防原则是来自于环境法中的原则,《专利许可中价格限制的反垄断法分析》、《专利许可中差异化许可价格的反垄断法分析》则是以反垄断法角度分析专利许可价格的问题,《先用权之学理展开与制度完善》以作为专利法和商业秘密法交叉点的先用权分析以实现专利权人和商业秘密权人利益平衡,《非法实施专利行为入罪论》则从刑法范畴论证非法实施专利行为入罪的可行性。专利法学的分析研究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科的交叉,从而为专利法学领域研究注入新鲜血液,焕发生机与活力。
六、结语
通过对2014年知识产权法研究的盘点以及各版权研究热点进行分析,我们可以发现2014年度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呈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著作权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依然备受学术界的关注,其他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热度持续升温。在2014年,著作权研究和基础理论研究的论文发表数量分别占CLSCI论文发表总数的39.7%和25.4%,而其他理论研究则未引起足够的重视,2014年无一篇CLSCI论文发表。同时,专利权和商标权理论研究与往年相比均有颇大地涨幅,其中专利权研究CLSCI论文发表数量甚至等于2012和2013年专利法学论文的总和,商标权研究CLSCI论文发表数量与2011-2013年的6、4、4篇相比也有较大的增加。这充分说明了知识产权领域的学者们对知识产权事业的深厚热忱。在知识信息时代,有知识产权的科技才是创新。随着我国愈加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与运用,知识产权的学术研究也呈现出蓬勃之势。
第二,法律与政策的变动引发研究热潮,众学者共同献力知识产权事业。《著作权法》和《专利法》的修订自启动后广泛征集社会意见,众多学者积极回应,纷纷就修法贡献真知灼见,为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法律的进一步完善不断提出建设性的意见。第三次修订后的《商标法》自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随即引起了众学者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就新法的适用进行研究与探讨,体现了很强的问题意识。此外,令人翘首以盼的知识产权法院于2014年在北京、上海、广州三地先后成立,专门法院的成立随即引发研究热潮,众多学者通过理论的梳理和国内外法例的对比,不仅对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予以定位,还从法院层级、管辖范围等方面进行了本土化的顶层制度设计,对知识产权法院的运行有指导性意义。
第三,研究趋于精细深入,基础理论钻深度,三大传统知识产权攻广度。各板块研究内容多着眼于细小问题,深入研究,对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层次更加细致深入。从1982年第一部《商标法》通过,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在短短三十年的时间里迅速建立。从近年来的知识产权学术研究方向来看,在基础理论的研究方面,专家学者倾向于对某一权利规则的运用深入研讨;而对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的研究对象则相对丰富广泛,2014年亦是如此。以基础理论板块为例,仅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方面即发表4篇文章,从举证责任、请求权基础、数额的确定、赔偿模式等方面分别加以探析,将损害赔偿这一与知识产权人利益攸关的规则进行细致深入的剖析。
附录:热点作者
作者
|
篇数
|
文章标题
|
期刊
|
吴汉东
|
3
|
知识产权法的体制创新本质与体制创新目标
|
《法学研究》第3期
|
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的过错责任推定与赔偿数额认定——以举证责任规则为视角
|
《法学评论》第5期
|
||
知识产权理论的体系化与中国化问题研究
|
《法制与社会发展》第6期
|
||
熊琦
|
4
|
Web 2.0时代的著作权法:问题、争议与应对
|
《政法论坛》第4期
|
美国音乐版权制度转型经验的梳解与借鉴
|
《环球法律评论》第3期
|
||
音乐著作权许可模式的转型路径选择
|
《法学家》第1期
|
||
大规模数字化与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创新
|
《法商研究》第2期
|
||
王迁
|
3
|
论提供规避技术措施手段的法律性质
|
《法学》第10期
|
论我国《著作权法》中的“转播”——兼评近期案例和《著作权法修改草案》
|
《法学家》第5期
|
||
论建筑作品的表现形式
|
《法商研究》第6期
|
||
梁志文
|
3
|
摄影作品的独创性及其版权保护
|
《法学》第6期
|
专利质量的司法控制
|
《法学家》第3期
|
||
美国自由贸易协定中药品TRIPS-Plus保护
|
《比较法研究》第1期
|
||
宁立志
|
3
|
专利许可中价格限制的反垄断法分析
|
《法律科学》第5期宁立志;于连超
|
先用权之学理展开与制度完善
|
《法学评论》第5期
|
||
专利许可中差异化许可价格的反垄断法分析
|
《法商研究》第4期宁立志,周围
|
(作者:李红丹 张梦茹 李梦蝶 苏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