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主办期刊、秘书处各部门、科技开发中心、《中国药学杂志》社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科协系统参与中国科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研究与编制工作的通知》(科协办发计字[2014]52号)要求,经理事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会将开展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规划的编制工作。为全面总结“十二五”取得的成绩,科学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十三五”规划编制内容
1.系统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工作取得的成绩及规划完成情况;
2.客观查找“十二五”期间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困难以及影响“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的因素;
3.科学分析“十三五”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与机遇;
4.合理制定“十三五”期间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
5.正确拟订推动“十三五”期间事业规划目标的各项措施。
二、时间安排
1.2015年3月15日前,各专业委员会、各主办期刊、秘书处各部门、科技开发中心、《中国药学杂志》社有限公司完成本专业委员会及本部门“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和“十三五”规划的编写工作,此项工作由以上相关部门负责人牵头,交学会办公室汇总。
2.2015年3月,各工作委员会按照分管工作,根据各部门、专业委员会等提供的资料,完成各工作委员会所管工作领域的 “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和“十三五”规划,此项工作由各工作委员会负责人牵头,经会议讨论通过后于2015年3月31日前交学会编制小组汇总。
3.2015年4月30日前,由学会编制小组完成学会“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总结和“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初稿。
4.2015年5月,各分领域工作的“十三五”规划及学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经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秘书长办公会议、理事长办公会议、常务理事、理事会审议。
5.2015年6月上报中国科协。
三、有关要求
1.学会各分支机构、各主办期刊、秘书处各部门、科技开发中心、《中国药学杂志》社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要切实负责,全面总结本学科、领域及工作范围内的主要工作;
2.在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时,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规划要有高度、长远发展性和前瞻性;
3.在文字体例方面要规范、精准和数据准确;
四、其他事项
学会各工作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各主办期刊、秘书处各部门、科技开发中心、《中国药学杂志》社有限公司应确定一名负责规划编制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于2015年2月28日前报办公室,联系人:李亚娟;电话:58699270(传真);手机:13681409362;邮箱:lyj9606@sina.com。
特此通知。
中国药学会
201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