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关专利的一些申报政策
1.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发布组织申报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的通知(有删减)
申报单位:申报单位必须以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为主体,可与高校、企业、科研机构、审协中心等联合申报。
具体要求:认真填写《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原则上应在本年度完成。
经费要求:入围知识产权引领型、支撑型和特色型强省试点省可申报3-4个项目,其他省份限申报1-2个项目,每个项目申报资金为10万元-30万元,单位配套资金比例不得低于1∶2。
申报时间:请于2016年4月15日前将《2016年全国专利事业发展战略推进工作创新项目申报书》电子件、纸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
2. 中关村知识产权促进局发布了关于申报2016年度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专项资金的通知(有删减)
资助对象为: ①中关村科技园区高新技术企业;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专利试点示范企业、专利保险试点单位企业、园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③在往年已获得同类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申报时间:项目申报起自2016年4月11日开始,至2016年5月31日结束。
资助额度:对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的项目按照当年所需支付利息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20万元,拨付专项资金后遇贷款利率调整的,贴息额度不作调整。
3. 关于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删减)
资助类别:A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资助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习培训、国内外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B类: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和科研水平。资助上述培养经费及课题研究经费。
推荐范围及名额:北京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其它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
网上申报及审核:符合相应条件的个人请于4月15日后登录北京市科技人才管理信息系统
4.《关于组织开展苏州市2016年专利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有删减)
①发明专利资助按所发生的申请费、实质审查费、登记(文件)印刷费,授权后前三年年费的实际缴纳金额资助,每件专利资助累计总额不超过4000元人民币。
②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资助实行授权后资助,按所发生申请费、登记(文件)印刷费、授权当年年费的实际缴纳金额资助,每件专利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元人民币。
③二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专利的,专利第一申请人须符合第三条规定,并由第一申请人提出专利资助申请。对个人专利资助,每年资助数量不超过10件。
申报程序:申请人于4月1日到30日向姑苏区知识产权局提出资助申请。姑苏区知识产权产权局对上报的专利资助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后于5月20日前报苏州市知识产权局。
资助标准:每件申请费用不足1万元人民币的,按实际发生费用申请资助;每件申请费用超过1万元人民币的,最高资助1万元人民币。同一件专利在多个国家(地区)申请专利的,每个国家(地区)资助总额不超过1万元,资助累计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
申报程序:申请人于4月1日至30日向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提出资助申请。各区知识产权局对上报的专利资助申请进行初审、汇总后于5月10日前报市知识产权局。
延伸阅读
•科技型企业想要申请国家政策,一般优先支持有自主研发能力的企业
•技术成果的保护方法:专利、商标、版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当企业有适合用商业秘密保护的技术方案优先选用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之后考虑专利保护,专利、著作权、版权三者可以协同保护。
•一些战略伙伴(尤其是大公司)与初创型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的主要目的是看重技术。如果初创型企业在双方合作之前就已经将这些技术申请了专利(专利组合),那么企业的影响力很容易清晰地凸显出来。通常,这些专利(专利组合)会成为双方合作协议中的“背景技术”,不会轻易被共享或是许可给其他人,初创型企业依然握有技术上的主动权。
•申请专利可以强化企业对自有技术的权利掌控能力,加大在创业初期对投资人的吸引力。当企业发展到成熟期后,积累的专利组合就变成了公司的无形资产,不光能大幅提高企业IPO的资产评估值,还能在与大公司的收购谈判中增加话语权。
来源:政商汇
编辑:IPRdaily 彭莹